公司公告☆ ◇301136 招标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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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32 │招标股份(301136):兴业证券关于招标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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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1 │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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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0 │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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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8 │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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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8 │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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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7 │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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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7 │招标股份(301136):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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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7 │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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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6 │招标股份(30113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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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9:04 │招标股份(30113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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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32│招标股份(301136):兴业证券关于招标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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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301136):兴业证券关于招标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4c9228ad-319a-4a6c-9e67-6fcb25e5b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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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1│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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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号招标大厦 A座 4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亲议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 名,代表股份 150,859,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17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名,代表股份 148,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59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0名,代表股份 2,359,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0 名,代表股份 2,359,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名,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0 名,代表股份 2,359,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7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持续督导相关人员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50,431,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8%;反对 41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4%;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1,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921%;反对 415,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120%;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9%。
表决结果:同意 150,393,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0%;反对 45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2%;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3,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432%;反对 454,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09%;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9%。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陈见非律师和肖敏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c391aaef-c491-46a4-9e31-b43c99898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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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0│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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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 律 意 见 书
(2025)大成榕律字第 741 号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 55-57号三迪中心 37F-38F(350004)
37F-38F Sandi Center, 55-57 Zhenwu Road,Taijiang District, Fuzhou city, Fujian Province
Tel: 86 591-88017891 Fax: 86 591-88017890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
(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9月 1日 14时 30分,本次股东会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A座 4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股份合计150,859,187股,占公司总股本275,204,820股的54.8171%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证券部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48,500,0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53.9598%。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2,359,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57
2%。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80人,代表股份2,359,1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572%。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
股;通过网络投票80人,代表股份2,359,187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 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第2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
计票;由计票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
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两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非累积投票议案(普通决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现场投票情况 148,500,000 0 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网络投票情况 1,931,987 415,500 11,700
案》 合计 150,431,987 415,500 11,700
其中中小投资 1,931,987 415,500 11,700
者投票情况
2. 非累积投票议案(普通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现场投票情况 148,500,000 0 0
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 网络投票情况 1,893,087 454,400 11,700
议案》 合计 150,393,087 454,400 11,700
其中中小投资 1,893,087 454,400 11,700
者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5c47e857-771b-4f02-9d6c-929aec167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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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8│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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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154655b-05eb-4394-bf74-654b34c00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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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8│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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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ba60a808-82f9-4b06-b2f5-835cf5019c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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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7│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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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301136):2025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6c2fad6-4b2b-4303-b23a-d2794b515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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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7│招标股份(301136):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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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股份”)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上半年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 2025年上半年对各类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7,571,599.23 元(未经审计)及资产减值损失 5,096,109.02 元(未经审
计),合计计提 12,667,708.25 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冲回以“-”表示
项目 2025年半年度计提金额(元)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83,558.40
项目 2025年半年度计提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656,508.6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8,649.00
合计 7,571,599.23
2、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25年半年度计提金额(元)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096,109.02
合计 5,096,109.02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
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管理层评价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一般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和非低风险银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行承兑汇票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
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
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
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股份并表关联方组合 应收招标股份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集团并表关联方组合 应收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除招标股
份外)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 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招标股份并表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
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集团”)并表关联方组合,本公司按历史经验数据和
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
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3、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应收利息 款项性质
组合二:应收股利
组合三:应收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及
职工借款
组合四:应收其他款项
组合五:股份并表关联方组合 纳入招标股份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六:集团并表关联方组合 纳入招标集团(除招标股份外)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
间的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
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
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
准备。
4、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公司 2025年半年度计
提各类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12,667,708.25 元(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12,667,708.25 元(未经审计
),净利润相应减少 10,528,794.28 元(未经审计),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0,528,794.28 元(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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