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8 强瑞技术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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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10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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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4 │强瑞技术(3011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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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4 │强瑞技术(3011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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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25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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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 │强瑞技术(30112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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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 │强瑞技术(3011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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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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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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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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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0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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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10│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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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7423d14-48c0-4703-acbe-35e59c1b6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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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4│强瑞技术(3011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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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8e6d0167-65a7-413d-a3f7-6d1c14bfd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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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4│强瑞技术(3011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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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c9f5be4d-67d6-42d3-846d-14e26f3b8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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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25│强瑞技术(301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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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5
年 12月 3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期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
,金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40,0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30,000 万元。以上金融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
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宝科技”)的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铝宝科技于 2026年 03月 16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字(2026)第 0010 号的《额度授信
合同》,兴业银行向铝宝科技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整的额度授信。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与兴业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
授信(保证)字(2026)第 001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 2026年 03月 16日至2027年 03月 05日止的期间内兴业银行与铝宝科
技于 2026年 03月 16日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字(2026)第 0010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分合同”,兴业银行与
铝宝科技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
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为铝宝科技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铝宝科技拒付、兴业银行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铝宝科技的其他股东未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铝宝科技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8-06-06
2、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沙塘创业路 8号
3、法定代表人:周张灿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模具、塑胶模具、汽车零配件、电脑配件、精密仪器设备、冲压件;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35.00
2 迪宝科技有限公司 490.00 49.00
3 深圳市强瑞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5.85 4.585
伙)
4 深圳市强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5.85 4.585
伙)
5 张国胜 30.00 3.00
6 肖辉 20.00 2.00
7 强晓阳 12.00 1.20
8 游向阳 6.30 0.63
合计 1,000.00 100.00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2026 年 2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因铝宝科技与某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用工纠纷事项,冻结铝宝科技人民币 5.65 万元
财产。出现该事项系广州与东莞法院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所致,目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在履行撤销对铝宝科技财产冻结的
程序,预计将于近日解除对相关财产的冻结。因法院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铝宝科技少量财产被冻结,不构成铝宝科技失信行为,
铝宝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12月 2025年 9月 30日/2025年 1-9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033.12 33,117.67
负债总额 21,216.51 25,703.10
净资产 4,816.61 7,414.57
营业收入 33,534.29 38,569.97
利润总额 700.10 3,046.20
净利润 503.55 2,597.96
四、额度授信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额度授信的主要内容
1、融资额度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元。
2、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6年 03月 16日至 2027年 03月 05日止。
3、授信内容: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押汇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00元。
5、主合同:2026年 03月 16日与兴业银行签署的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字(2026)第 0010号的《额度授信合同》。
6、担保范围:根据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字(2026)第 0010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分合同”,兴业银行与铝宝科
技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
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为铝宝科技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
额度有效期后才因铝宝科技拒付、兴业银行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担保责任期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 0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03 月05 日止,铝宝科技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
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主要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受
其自身融资时签订的合同条款的限制等原因。
铝宝科技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
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是由于铝宝科技近期发展情况较好,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快速增加。铝宝科技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
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额度为4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22,000万元
;
2、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额度为3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6,000万元
;
3、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业务担保的额度为 5,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0元;
4、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业务担保的额度为 1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2,000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额度授信合同》;
2、兴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bb36ba76-213d-4dc4-9cd8-3b9167eaf8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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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强瑞技术(30112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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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强瑞技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
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变更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13,471.20 13,471.20 15,971.20
2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6,575.22 6,575.22 6,575.22
3 研发中心项目 9,971.70 9,971.70 5,796.70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613.00 3,613.00 1,113.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合计 37,631.12 37,631.12 33,456.12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万 募集资金投资
额(万元) 元) 进度(%)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15,971.20 12,649.89 79.20%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6,575.22 3,795.97 57.73%
研发中心项目 5,796.70 4,393.07 75.79%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113.00 1,099.75 98.81%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184.32 104.61%
合计 33,456.12 26,122.99 -
注:以上数据因四舍五入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理财获得利息收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强鹏芯”)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强鹏芯”)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
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9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
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强瑞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强瑞”)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成都强
瑞所在厂区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公司曾于2025年4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强瑞装备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方式开展募投项目建设。与全资子公司强瑞装备类似,将深圳强鹏芯、东莞强鹏芯及成都强瑞等子公司纳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
董事会同样决定不由该等子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通过该等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采用先以自有资金
支付相关款项,月(季)末再由母公司强瑞技术经审核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款项转出至该等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予以置换的方
式开展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采取上述方式开展募投项目建设的主要原因为:在将深圳强鹏芯、东莞强鹏芯及成都强瑞等子公司纳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前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采用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等额置换
而非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方式无需再与相关主体签订新的监管协议,不会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负担,同时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性。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募投项目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建立
明细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核,定期抄送保荐人;
(二)财务部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
转入公司及子公司的非募集资金账户;
(三)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
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
处理,便于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可以更好地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人对本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5913dd05-11c9-457f-8605-5b2c9bb81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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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22│强瑞技术(3011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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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公司位于银
星科技园银星智谷 S栋 3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徐水、刘仁明、曾港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由尹
高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具备
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因此,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的专项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如下调整:1、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强瑞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夹治具及
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2、增加“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便于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可以更好地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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