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5 联检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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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9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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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7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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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6 │联检科技(30111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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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5 │联检科技(30111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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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 │联检科技(30111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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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 │联检科技(3011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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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 │联检科技(3011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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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 │联检科技(30111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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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 │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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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 │联检科技(30111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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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9│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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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23日(星期二)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工匠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案》 象的子议案数
(8)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3)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5年 12月 25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13015;电话:0519-8698
0929。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2025年 12月 25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1dc58b2-0477-4fa1-84bf-f534f2779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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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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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fbc64d9-3e2c-439d-9307-6467fbee4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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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6│联检科技(30111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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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
江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
事,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相
应废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1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同步修订
。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4项管理制度。
相关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b6f8395b-33e4-4ea4-89ab-ce81c0d82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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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5│联检科技(30111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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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晔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
事,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相
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0ec335d-bfe1-47f4-a5d2-8202de5e9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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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4│联检科技(30111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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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 公司拟暂缓、豁免信息披露应当按照本制度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
信息披露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保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
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申请特定信
息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1),提交公司证券部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
条件的,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条 如相关信息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要求负责登
记,并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核准后执行。相关登记审批材料交公司证券部由专人负责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十年。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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