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5 联检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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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 │联检科技(301115):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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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 │联检科技(301115):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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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 │联检科技(3011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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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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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10 │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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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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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 │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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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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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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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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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联检科技(301115):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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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在公
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依据有关规定,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
年5月2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共计10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
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公布《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的情况
,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2d3b6fa-3b45-4cf4-9346-2e6025c19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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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联检科技(301115):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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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42c0fe0-8d3a-4640-8c21-486561541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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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联检科技(3011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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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工匠大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剑峰因公出差于线上参加会议,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刘小玲女士现场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67,063,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7.8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5,900,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7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4,625,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463,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6,70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0%;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5,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03%;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8%;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中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93%;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4666%;弃权22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93%;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66%;弃权22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杨江金、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朱晔、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石庄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62,437,05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96,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6%;反对35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5%;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5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93%;反对353,1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5%。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51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5%;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7%;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74,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58%;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81%;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1%。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70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7%;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5,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11%;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8%;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1%。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9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4%;反对35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0,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01%;反对352,6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4%;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5%。
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8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7%;反对35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0%;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5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63%;反对352,1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16%;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华诗影律师、陈汉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dcff1f4-d109-4b93-a23d-4a9239fe1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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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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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2c4d462-3af4-4fdc-b17b-408bdf89f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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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10│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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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43dde76-de29-462b-83d3-9f04f7401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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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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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25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工匠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00、2.0
0、4.00-6.00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27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13015;电话:0519-869809
29。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2026年 5月 27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3a83ecd-06c7-4138-bd79-ac07a5aae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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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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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6ed6796-6d01-455a-a7e4-553291457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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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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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6509c77-0230-4876-ae2d-9d256f95a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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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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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
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子公司控制权变更、退休等原因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57
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3,524,850 股 变 更 为 182,057,28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183,52
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元,故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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