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3 雅艺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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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11 │雅艺科技(3011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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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9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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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9 │雅艺科技(301113):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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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7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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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7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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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5:42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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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8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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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8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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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7 │雅艺科技(301113):雅艺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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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7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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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11│雅艺科技(3011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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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通知、电话
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跃庭先生主
持,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董事叶金攀先生、陈凯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战略布局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
意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
共计派发 819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提议择期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
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425daaa3-a546-469f-8b53-a46bfe5c7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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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9│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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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08439968-9c25-46f6-a97a-9829cc4fc7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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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9│雅艺科技(30111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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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390363a9-c349-40bf-9cec-1e1233d77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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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7│雅艺科技(30111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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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计
派发819.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求,是公司基于当前经营状况和财务能力作出的科
学决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权益分派预案的基本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297.98元(未经审计)。根据权益分派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843,119.99元。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分配金额为819.00万元。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权益分派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
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通过增加权益分派频次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
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779bdbcb-a46e-4c3a-8721-266146e1f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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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7│雅艺科技(3011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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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01ae55ed-353f-4dcf-a1e0-6c56707c3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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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5:42│雅艺科技(3011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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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
武义县茭道镇
(二期)工业功能区”变更为“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号”,并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手续,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变更为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76454800N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
5、法定代表人:叶跃庭
6、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5 年 6月 9 日
8、营业期限:2005 年 6月 9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
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3df9ddda-7d39-4612-b096-8dcc0cacc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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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8│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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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ffb12f2-23ee-4a97-ae56-b77163079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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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8│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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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fb7fd09-5076-42ef-a238-24b0f8d34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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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7│雅艺科技(301113):雅艺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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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雅艺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0bd7a50-9ec4-4cb2-b668-923ca56320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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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7│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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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cb0bbc6-b80e-4d14-9d15-2327fa57c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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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06│雅艺科技(30111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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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电话
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5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跃庭先生主持,应
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5-037)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叶跃庭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凯先生、叶跃庭先生、程玲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程玲莎女士为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
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一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318cf4d-51b0-4521-a46a-8ebfd44b4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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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56│雅艺科技(301113):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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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任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潘红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
司内部工作调整,潘红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8 月 18日。潘红星先生辞职后将
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规定,潘红星先生的辞职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红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700 股,
占总股本 0.0700%。潘红星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潘红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红星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公司董事情况
鉴于潘红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林秀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秀玉女士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林秀玉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4b3d302a-19df-452a-9a3c-4517189af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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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48│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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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年 7月 11日在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
马洞村内白 1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陈蕾律师、王佳琪律师
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6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7月 11日 14时 30分在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 9:15-15
: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5,880,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5
,756,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6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24,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6%。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74,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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