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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12(信邦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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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5:52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5-10-28 11:59 │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国泰海通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 │ │关股票异常交...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 │防控的意见》...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7 21:55 │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 └─────────┴──────────────────────────────────────────────┘ ─────────┬──────────────────────────────────────────────── 2025-10-28 15:5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一、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机构代表人。 在使用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0a2c19b-2edd-4391-a4cb-c90f1c601f77.PDF ─────────┬──────────────────────────────────────────────── 2025-10-28 11:59│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7522f70-02f7-4d41-bd5e-7acbdbf1164f.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0be7327-8c0c-4d7f-bab7-47fed00bf0f7.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国泰海通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国泰海通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2397bdd-25e4-4c9a-8814-7ca31651b1cb.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1 日)收盘价格为 25.66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 年 4 月 30 日)收盘价格为 31.52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 22.8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及 WIND 工业机械指数(886021.WI) 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停牌前第 21个交易日 停牌前 1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年 4月 1日) (2025年 4月 30日) 信邦智能(301112.SZ)股票收 25.66 31.52 22.84% 盘价(元/股)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101.88 1,948.03 -7.32% WIND工业机械指数 6,007.80 5,631.46 -6.26% (886021.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30.1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9.10% 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均超过 20%。 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涨幅主要集中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和2025 年 4 月 30 日,两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为 20.12%。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8日晚间披露了《2025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9,374.32 万 元,同比增长 2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5.1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由亏转盈。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 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之“(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 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作出提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超过 20%。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d882bcb-99a3-41fe-91bf-5694cf6bbc4d.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f6cb617-f012-41d7-824e-7e9fb2618773.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的意见》...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 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一、本次 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已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下: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3、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5、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6、聘请简家骢律师行、渥美坂井法律事务所、Junhe Law Office, P.C.出具相关境外法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其他有偿聘请除独立财务顾问、 法律顾问、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以及境外律师之外的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上述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 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aa09021-4983-484f-9297-60257e3eb95c.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 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 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0a864e6-fe26-4fca-aa72-6c6fbfac4890.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前 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年 5月 6日起停牌。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 21个交易日(2025年 4月 1日)收盘价格为 25.66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 4月 30日)收盘 价格为 31.52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 22.8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及 WIND工业机械指数(886021.WI)的 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年 4月 1日) (2025年 4月 30日) 信邦智能(301112.SZ)股票收 25.66 31.52 22.84% 盘价(元/股)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101.88 1,948.03 -7.32% WIND工业机械指数 6,007.80 5,631.46 -6.26% (886021.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30.1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9.10% 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均超过 20%。 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涨幅主要集中在 2025年 4月 29日和2025年 4月 30日,两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为 20.12%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晚间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9,374.32万元,同比增 长 2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5.1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由亏转盈。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 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之“(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 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作出提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超过 20%。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d4e5936-59d6-43b0-a3ad-e762d7b42493.PDF ─────────┬──────────────────────────────────────────────── 2025-10-27 21:55│信邦智能(30111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防范和填补措施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 析。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 况下,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数) (备考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214.19 -1,593.28 495.07 -8,649.42 利润(万元)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 1,214.19 902.04 495.07 -1,267.13 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万元)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 1,214.19 1,527.99 495.07 4,551.88 评估增值影响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 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数) (备考数)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0.04 -0.45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 0.11 0.05 0.04 -0.07 影响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 0.11 0.08 0.04 0.24 评估增值影响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收入规模等将增加,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主 要系标的公司 2024 年度、2025年 1-4月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标的公司评估增值导致成本和摊销金额较高所致。因此,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后,若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未达预期,亦或是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 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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