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1 粤万年青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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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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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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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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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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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 │粤万年青(301111):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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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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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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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4 │粤万年青(30111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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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4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华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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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4 │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学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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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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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 94 号万年青国际医疗港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欧先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或“《公司章程》”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47 人,代表股份 81,845,400 股,占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
份数的 51.15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5,845,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3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4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45,4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4%。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4%;弃权 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0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7%;弃权 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5%;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0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3%;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0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4%;弃权 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01%。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0%;弃权 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的李彩霞律师、郭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659c3cd-d6d8-479e-9515-095f53dd7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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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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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青”)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郭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万年青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万年青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万年青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刊登了《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
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万年青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5:00 在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94 号万年青国际医疗港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万年青董事和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万年青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万年青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
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均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年青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76,000,000
股,占万年青总股本的 47.50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万年青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45人,代表股份数5,845,400股,
占万年青总股本的 3.6534%。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万年青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万年青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万年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81,83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对 4,4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01%。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81,83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5%;反对 4,7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01%。
3、《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5,83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3%;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975%;弃权 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3%;反对 5,7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5%;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01%。
关联股东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81,83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对 4,4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01%。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1,83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80%;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3%;反对 5,7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5%;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0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万年青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万年青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40c7eae-c429-4ef7-b7d2-2e701188b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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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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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3796f8-6ad7-47bf-8374-c44311690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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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粤万年青(3011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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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万年青”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粤
万年青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33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21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
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200,000.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9,491,913.40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708,08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19,
20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32,480,000.0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86,720,000.00元(含尚未完成置
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613,245.96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11,913.40元)已于 2021年 12月
2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100060031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19,200,000.00
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2,480,000.00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含尚未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386,720,000.00
筹资金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减:支付发行费用 16,923,234.15
支付手续费 4,060.69
现金管理 250,000,000.00
募集资金置换和项目投入金额 89,066,067.56
加:利息收入 2,196,061.40
理财收入 29,297,542.2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62,220,241.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求,公司从2021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存储余额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8000029960401301 专用账户 18,057,964.19
广东华兴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802880100064098 专用账户 18,516,436.7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 44100301040014723 专用账户 25,645,840.27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存储余额
支行
合 计 62,220,241.2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b0708c-10da-4200-a65b-6624009ce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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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5│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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