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0 青木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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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7:00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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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46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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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48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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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42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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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2 │青木科技(301110):2025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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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2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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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42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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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41 │青木科技(3011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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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40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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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39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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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7:00│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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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说明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
街南32号001单元”变更为“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对应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
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 称: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08月05日
3、法定代表人:吕斌
4、住 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
5、注册资本:玖仟贰佰伍拾叁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人民币
6、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693560034G
8、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8778ebfc-da24-429e-8d9b-64d523515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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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4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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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孙建龙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 质押起始日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东 为控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否 到期 用途
名 股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为 日
称 东或 比例 比例 补
第一 (%) (%) 充
大股 质
东及 押
其一
致行
动人
孙 否 450,000 6.99 0.49 无限 否 2025.7.25 办理 中信银 自身
建 售流 解除 行股份 生产
龙 通股 质押 有限公 经营
登记 司广州
手续 分行
之日
合 - 450,000 6.99 0.49 - - - - - -
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 占其 占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押后质 所持 公 份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押股份 股份 司 已质 占 未质 占未
(股) 数量 比例 总 押股 已 押股 质押
(股) (%) 股 份限 质 份限 股份
本 售和 押 售和 比例
比 冻结 股 冻结 (%)
例 、标 份 数量
(%) 记数 比
量( 例
股) (%)
孙建龙 6,441,321 6.96 2,370,000 2,820,00 43.78 3.0 0 0 0 0
0 5
合计 6,441,321 6.96 2,370,000 2,820,00 43.78 3.0 0 0 0 0
0 5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孙建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23dcef50-76ef-4213-a457-5ae1c58fc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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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48│青木科技(301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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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孙建龙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 质押起始日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东 为控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否 到期 用途
名 股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为 日
称 东或 比例 比例 补
第一 (%) (%) 充
大股 质
东及 押
其一
致行
动人
孙 否 400,000 6.21 0.43 无限 否 2025.7.22 办理 广发银 自身
建 售流 解除 行股份 生产
龙 通股 质押 有限公 经营
登记 司广州
手续 分行
之日
500,000 7.76 0.54 无限 否 2025.7.23 办理 兴业银 自身
售流 解除 行股份 生产
通股 质押 有限公 经营
登记 司广州
手续 分行
之日
合 - 900,000 13.97 0.97 - - - - - -
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日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一致行动人 (%) 比例
(%)
孙建龙 否 400,000 6.21 0.43 2024.10.16 2025.7.22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400,000 6.21 0.43 2024.7.17 2025.7.23 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合计 - 800,000 12.42 0.86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量 股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股) (股)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孙建龙 6,441,3 6.9 2,270,0 2,370,0 36.79 2.56 0 0 0 0
21 6 00 00
合计 6,441,3 6.9 2,270,0 2,370,0 36.79 2.56 0 0 0 0
21 6 00 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孙建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29ee011f-457b-433e-9802-0f5b30bc1e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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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42│青木科技(301110):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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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日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一致行动人 (%) 比例
(%)
孙建龙 否 1,380,000 21.42 1.49 2023.2.27 2025.7.14 南洋商业银
行(中国)有
限公司广州
分行
合计 - 1,380,000 21.42 1.49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量 股 除质押 除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 前质押 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例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量 量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孙建龙 6,441,3 6.9 3,650,0 2,270,0 35.24 2.45 0 0 0 0
21 6 00 00
合计 6,441,3 6.9 3,650,0 2,270,0 35.24 2.45 0 0 0 0
21 6 00 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孙建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27c0b17c-3a7a-458f-8023-088d9cc28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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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2│青木科技(301110):2025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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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9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9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353 号合创中心青木科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5 人,代表股份 55,600,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8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2,1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 人,代表股份 13,495,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2,699,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2,699,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75%。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44,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5%;反对 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53%;弃权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4,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39%;反对 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9%;弃权 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632%。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波、陈旻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5e3471ab-6adf-45f6-8552-544a8d0a59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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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2│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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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下午 15时 00 分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353 号合创中心青木科技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
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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