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3 何氏眼科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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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8 │何氏眼科(30110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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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7 │何氏眼科(301103):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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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7 │何氏眼科(3011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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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7 │何氏眼科(30110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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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58 │何氏眼科(30110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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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15:32 │何氏眼科(301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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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46 │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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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46 │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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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42 │何氏眼科(301103):关于股东回馈活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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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36 │何氏眼科(3011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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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8│何氏眼科(30110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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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3efbf1f-6596-4e4c-a9e5-4c1b28718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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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7│何氏眼科(301103):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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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a941485-6943-446c-86ee-53309cb55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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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7│何氏眼科(3011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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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1月 23日以书面文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
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何向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
项。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2236ada5-9521-4339-8951-67c56b57e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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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57│何氏眼科(30110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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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2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月 16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
《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会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号
1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 招商银行沈阳分 124905040110605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 正常使用,本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项目 次拟注销
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 招商银行沈阳分 124905040110909 公司数智化基础建设项 正常使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目(一期)
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 上海浦东发展银 75100078801700000808 超募资金 正常使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七贤岭支行
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 上海浦东发展银 75100078801900000807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 正常使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重庆何氏眼科新设
大连七贤岭支行 医院项目、何氏眼科信息
化建设项目
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 中信银行沈阳分 8112901012000833960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正常使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6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中信银行沈阳陵 8112901011500864296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 北支行
7 广东横琴澳星启明 上海浦东发展银 19630078801800002056 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医道 正常使用
国际医疗管理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メディカル 70.65%股权-
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 建造细胞制备中心项目
作区分行
8 IdoMedicalCo. 三井住友银行 NRA40560000 建造细胞制备中心项目 正常使用
Ltd(株式会社 (中国)有限公司
医道メディカ儿) 北京分行
9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 上海浦东发展银 75010078801700006333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山 已注销
有限公司 行大连分行 卓越分院项目
10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 上海浦东发展银 75010078801500006334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山 已注销
有限公司中山何氏 行大连分行 卓越分院项目
尖端眼科分院
11 海南博鳌何氏眼科 招商银行沈阳分 124910402410555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 已注销
医院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公司跨境电商项目
12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 招商银行沈阳分 124910402710222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 已注销
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公司跨境电商项目
13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 招商银行沈阳分 124910325610116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 已注销
公司 行营业部 新建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变更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将在中信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
将对应存放于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及时与中信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新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
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ff835625-370a-491d-8c22-fde24a110a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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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58│何氏眼科(30110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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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2,400万元–3,600万元 亏损:2,739.82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1,100万元–1,650万元 亏损:2,878.77万元
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预沟通,双方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得益于业务结构优化、成本费用有效控制及低效资产出清,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具体原
因如下:
1.持续优化业务结构,高毛利业务驱动增长:公司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加大对高毛利的屈光业务与视光业务的投入和发展所致。
2.成本与费用管控成效显著:公司全面推行精细化运营管理,通过集中采购优化、供应链效率提升、数字化运营等赋能,实现降
本增效,从而带动了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
3.推进低效资产出清:公司对部分长期效益不佳或战略协同性较弱的业务单元实施了主动整合、调整或剥离,进一步优化了资产
配置效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dfa0b54-17c8-4ecd-a446-7f737f8a2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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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15:32│何氏眼科(301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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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先进制造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7日至 2026年 5月 6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06,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
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
比例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0,329,8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4%,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6.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股东转增的股份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106,074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97%(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3,037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3,037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的1%)。
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先进制造基金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和减持相关规定及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存在减持的可能性,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减
持发行人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公司/本企业已做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若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的其他规定。
4、若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
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函做出后,若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发行人的公司章
程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之规定终止、废止或修订的,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承诺函所做出的承诺应当相应调整并根据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申请之必要做出新的承诺。”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的股东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2127db21-23ef-4ebe-9240-cf7d8ed8c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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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46│何氏眼科(3011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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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1月 1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12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 2026年 1月 7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人,代表股份 87,746,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7人,代表股份 74,93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12,809,72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2,479,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2,479,85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8%。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66,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1%;反对 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2%;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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