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8 戎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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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0 │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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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 │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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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 │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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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 │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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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3 │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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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3 │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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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2 │戎美股份(301088):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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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 │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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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5:42 │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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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0:31 │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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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0│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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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227,900,000 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4.3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48,1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39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95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7
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9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7 苏州戎美集团有限公司
2 03*****303 温迪
3 03*****086 郭健
4 02*****511 于清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3.16 元/股。2021 年权
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982 元/股;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616 元/股;2023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177 元/股;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13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1.700 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闽江东路 11 号世茂商务中心广场 a幢 2901
咨询联系人:于清涛、于冬雪
咨询电话:0512-52969003
咨询传真:0512-52969009
八、 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24c5674-1bb9-4a27-b63c-b9279afb7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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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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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7689405e-e714-4ee6-8282-302739e2b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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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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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获得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事先同意豁免提前 5 日通知的时限。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
钱晓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钱晓兰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ade39b40-b0fa-474f-badb-d257d230c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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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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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事先同意豁免提前 5 日通知的时限。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郭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郭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郭健 温迪、于清涛
审计委员会 苏子豪 郭健、钱思雯
提名委员会 钱思雯 郭健、苏子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钱思雯 于清涛、苏子豪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温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于清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于清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于清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冬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0cb246fa-3eeb-4339-a816-362419cdc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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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3│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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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1d38b9cf-6d00-4fa3-ad42-3c2f9ecf7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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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3│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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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19 日,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郭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 健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郭健 温迪、于清涛
审计委员会 苏子豪 郭健、钱思雯
提名委员会 钱思雯 郭健、苏子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钱思雯 于清涛、苏子豪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 述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钱晓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钱晓兰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四、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温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清涛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聘任于冬雪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温迪女士、于清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于冬雪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于清涛先生及于冬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于清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任职条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于清涛、于冬雪
联系电话:0512-52969003
传真号码:0512-52969009
电子邮箱:rumerebod@rumer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 号世茂商务广场 A 幢 2901 室
五、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048bd37-91e6-4f80-b15f-14735b985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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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2│戎美股份(301088):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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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
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江苏
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 号世茂商务广场 A 幢 2902 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
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4 名,代表股份 171,337,000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75.1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900,000股)。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及其他相
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方回避了对关联议
案的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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