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6 鸿富瀚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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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26 │鸿富瀚(30108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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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26 │鸿富瀚(301086):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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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9:05 │鸿富瀚(30108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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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18 │鸿富瀚(30108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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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7 │鸿富瀚(301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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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7 │鸿富瀚(301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瀚壹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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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 │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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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13 │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
│ │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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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 │鸿富瀚(30108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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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 │鸿富瀚(30108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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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26│鸿富瀚(30108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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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有关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90,000,0
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
股。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化,将依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
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12 张定武
2 08*****668 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681 张定概
4 03*****540 丘晓霞
5 08*****458 恒美國際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
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6月27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
币
62.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1.20元/股(含)。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思明
咨询电话:0755-23766649
传真电话:0755-29808289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b5c142a5-4b6a-4cd2-927b-15f23b1c2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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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26│鸿富瀚(301086):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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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2.00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1.20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29)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
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72,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2.0
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1.2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fa174333-5112-4503-904c-af943641a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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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9:05│鸿富瀚(30108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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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30108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cc7fd941-274c-4bbf-bf9c-9e64b8948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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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18│鸿富瀚(30108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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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徐州瀚壹卓”)计划在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瀚壹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州瀚壹卓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徐州瀚壹卓创业 大宗交易方式 2025年6月11日 39.42 96,850 0.1076%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25年6月12日 39.81 273,000 0.3033%
合计 369,850 0.4109%
注:1、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
;
2、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变动前总 股数(股) 占目前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徐州瀚壹卓创业 合计持有股份 4,596,750 5.1075% 4,226,900 4.6966%
投资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96,750 5.1075% 4,226,900 4.6966%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4、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州瀚壹卓持有公司股份4,226,900股,占总股本的4.696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383b2d0-590f-4c73-b758-2d392a05d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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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7│鸿富瀚(3010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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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499,9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以下简称“
本次权益变动”),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原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瀚壹卓”)计划在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今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徐州瀚壹卓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徐州瀚壹卓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6,850股,本次减持后,徐州瀚壹卓的持股数量由4,596,750股减少至4,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1075%下降至4.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徐州瀚壹卓 大宗交易方式 2025年6月11日 39.42 96,850 0.1076%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
3、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变动前总 股数(股) 占目前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徐州瀚壹卓创业 合计持有股份 4,596,750 5.1075% 4,499,900 4.9999%
投资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96,750 5.1075% 4,499,900 4.9999%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州瀚壹卓持有公司股份4,499,900股,占总股本的4.9999%。
四、备查文件
1、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dcf21520-1f19-410c-927e-f101ea336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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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7│鸿富瀚(301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瀚壹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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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富瀚
股票代码:301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安泰小区创业园 39号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6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鸿富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鸿富瀚、公司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瀚壹卓 指 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开
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 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炎珍
注册资本 53,44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安泰小区创业园 39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XFRP6R
营业期限 2017-12-25 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时间 2017-12-2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黄炎珍等 32 位自然人
通讯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安泰小区创业园 39 号
(二)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负责人介绍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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