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6 鸿富瀚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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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50 │鸿富瀚(3010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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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50 │鸿富瀚(30108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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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52 │鸿富瀚(301086):关于开立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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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00 │鸿富瀚(3010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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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00 │鸿富瀚(3010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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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7:20 │鸿富瀚(301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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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04 │鸿富瀚(301086):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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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50 │鸿富瀚(301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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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50 │鸿富瀚(30108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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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 │鸿富瀚(301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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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50│鸿富瀚(3010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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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3010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5173988-60bc-4715-9dee-8aacbb866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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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50│鸿富瀚(30108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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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作为新进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市高新
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深
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
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信担金服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目标募资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全体合伙人本次
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4.8 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2025 年 7月 31 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第三次签署),合伙企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 14.8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15.4 亿元人民币,引入新进合伙人梦网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天津卓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并根据上述增资事项对《
合伙协议》做出修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SE58),合伙企业资金30,800 万元已募集到位,
其中,公司已缴付第一期出资款 600.00 万元,占公司认缴出资额的 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7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2025-047)。
二、进展情况
近日,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第四次签署)。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 15.4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15.9 亿元人民币,新增认缴出资额 5,0
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原合伙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 2,500 万元人民币;
2.引入新进合伙人:东莞市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成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认缴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
并根据上述增资事项对《合伙协议》做出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进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东莞市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东莞市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G2AF6U7J
成立日期:2025 年 10月 29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郭晓冬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 7号 26 号楼 304 室
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郭晓冬 自然人股东 73.3333% 1,100.00
2 何旭斌 自然人股东 13.3333% 200.00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3 赵志成 自然人股东 8.0000% 120.00
4 陈建 自然人股东 2.6667% 40.00
5 姚明朗 自然人股东 2.6667% 40.00
合计 100.00% 1,500.00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深圳市成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市成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G1F3JH7E
成立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古远东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6801
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邵伟 自然人股东 50.0000% 500.00
2 古远东 自然人股东 50.0000% 500.00
合计 100.00% 1,000.00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合伙协议》第2.1.1条如下约定内容:
合伙企业目标募资规模为【贰拾亿元人民币(RMB 2,000,000,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签署协议时全体合伙人的认缴
出资总额(“认缴出资总额”)为拾伍亿肆仟万元人民币(RMB[1,540,000,000]),本次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如基金认
缴总出资额后续增加或减少的,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比例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届时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1%,基金管
理人及其关联方合计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5%。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8,000 44.1558%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12.9870%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5974%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5974%
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5974%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 24.6753%
江西赣江新区信担金服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1.623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1.6234%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9481%
天津卓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6494%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2468%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 1.2987%
合计 154,000 100%
变更为:
合伙企业目标募资规模为【贰拾亿元人民币(RMB 2,000,000,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签署协议时全体合伙人的认缴
出资总额(“认缴出资总额”)为拾伍亿玖仟万元人民币(RMB[1,590,000,000]),本次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如基金认
缴总出资额后续增加或减少的,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比例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届时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1%,基金管
理人及其关联方合计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5%。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8,000 42.7673%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12.5786%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5157%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5157%
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5157%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 23.8994%
江西赣江新区信担金服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1.572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1447%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8868%
天津卓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628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1447%
东莞市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 0.9434%
深圳市成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 0.6289%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 1.2579%
合计 159,000 100%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四次签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ab938e63-f138-40ec-ac24-f2dbb67b4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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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52│鸿富瀚(301086):关于开立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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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4)。
近日,公司新开立了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 72200522
有限公司 南路证券营业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2acd7ca-9c0e-47b6-a888-59dc2099ef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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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00│鸿富瀚(3010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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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26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
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事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
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
的文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
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司相关公告已列明
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
栋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
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下同)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56,022,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4833%。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数56,081,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2.5487%。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6年2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
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
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080,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52,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回避表决情况:无
经审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未
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方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51c67ce1-df52-4ed4-9d77-fb7454d6e2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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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00│鸿富瀚(3010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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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李文斌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081,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2.5487%(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计算基数为89,660,500股,即目前总股本90,000,0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339,500股,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5
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022,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2.48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53,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3.62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0.01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3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122
%。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吕俊彦律师以现场
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8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2,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6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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