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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0(百普赛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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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0 百普赛斯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5-06-12 19:32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 └─────────┴──────────────────────────────────────────────┘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8 号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 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苗景赟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6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79,503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9,620,497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 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共计 145 名,代表股份数为 69,794,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46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5 名,代表股份数为 53,038,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339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4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6,756,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007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40 名,代表股份数16,756,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 4.0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名,代表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6,756,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7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8,568,44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8%;反对 1,221,9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50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29,84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07%;反对 1,22 1,94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25%;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68,548,44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41%;反对 1,221,9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508%;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09,84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13%;反对 1,22 1,94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25%;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林涛先生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27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参与本议案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9,524,896 股。 同意 66,179,5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83%;反对 3,320,8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765%;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10,9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353%;反对 3,32 0,851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85%;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林涛先生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27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参与本议案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9,524,896 股。 同意 66,181,1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06%;反对 3,319,2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742%;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12,5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448%;反对 3,31 9,251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90%;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林涛先生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27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参与本议案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9,524,896 股。 同意 66,179,5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83%;反对 3,320,8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765%;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10,9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353%;反对 3,32 0,851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85%;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雅程、许宸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47475716-5001-4508-a6e3-315ff558e1df.PDF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f2aad64-3357-4b68-9975-b493cd0551bc.PDF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0ad984ce-8b93-434a-ae7a-3a2096fe90cf.PDF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之法律意见书 ─────────┴────────────────────────────────────────────────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普赛斯”)的委 托,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北京百普赛 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百普赛斯本 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百普赛斯如下保证:百普赛斯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 、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作出法 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授予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 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 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 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百普赛斯本次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2025年 5 月 2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 5 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和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 5 月 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 6 月 12日,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和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 6 月 1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除外,监事会就本次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人数及数量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确定以 2025年 6月 12日为授予日,以 25.44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5.19 万份。 (二)授予日的确定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 2025年 6月 12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经核查,公司董事 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 (三)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人数、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增 值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向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等文件。随 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人数、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 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e9b2e6b6-9098-4995-bdc5-a817c631d6ce.PDF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327d745-c95a-4021-877d-08ec7b9518e3.PDF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6:00 在北 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 年 6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参与现场会议的董事 1 人;参与通讯会议的董事 6 人,分别为陈宜顶先生、黄 旭女士、李杨女士、许娟红女士、刘峰先生、张勇先生。会议由董事长陈宜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6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26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 2025 年 6 月 12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1900 万份股票增值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 公告》。 黄旭女士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黄旭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c23da05-d7ac-4279-b508-a8a2a6bf4fcf.PDF ─────────┬──────────────────────────────────────────────── 2025-06-12 19:32│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 年 5 月 27 日,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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