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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78(孩子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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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78 孩子王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7 18:40 │孩子王(30107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公司章程(草案)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 │2025-10-27 18:39 │孩子王(3010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 ─────────┬──────────────────────────────────────────────── 2025-10-27 18:40│孩子王(30107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孩子王变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98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3,9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39.0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24,346,842 .21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28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 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972026_B0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 ,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 司基本户或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 程中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由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先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 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门店运营需要,“零售终端建设项目”的部分软件系统采购会基于公司全部门店数量统一付费 ,部分门店不属于本次募投项目,从而涉及软件使用费在本次募投项目和原门店费用分摊的情形。因此,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采购 成本,公司采取统一采购的策略,由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在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后,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就本次募投项目涉及 的门店,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款项的情况 2023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 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8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实施 置换的相关规定,2025 年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 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4,926,937.27元。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可采取自有资金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按月编制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置换 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将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 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 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 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 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4,926,937.27元,上述置换 资金是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近 6 个月内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孩子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孩子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3decef1-1322-40c4-b793-2b7f73bab251.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孩子王(30107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87588d0-8cdd-4716-807f-af0b23e30953.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 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国家秘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称“《试行办法》 ”)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公告〔2023〕44 号,以下称“《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 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试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直接境外发行上市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包括以新增 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或者以非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上市存托凭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 全过程,包括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及上市阶段。 本制度所称“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第二条所规定的从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业务的境内外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第三条 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密和档 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 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境内下属公司。 第五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涉及国 家秘密的,应当根据《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保护。 第六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 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 应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 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第七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文件、资料时,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执行本制 度第六条的情况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第八条 公司经履行相应程序后,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对 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双方应当依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及《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签订保密协 议,明确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第九条 公司发现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 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报告 。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第十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会计档案或会计档案复制件的,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十一条 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应当要求为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存放在境内。需要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就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活动对公司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的,公司 在配合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境外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调查或为配合检查、调查而提供文件、资料前,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法对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涉及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自查。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明确接触国家秘密的相关人员的权利、责任和要求,对前述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人员、组织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对于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及实施情况。对于经 公司要求仍拒绝整改的单位、人员或组织,公司可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明确规定事宜,参照《保密和档案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b18580f-1a91-4216-9f4b-a6b1bd73de49.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公司章程(草案) ─────────┴──────────────────────────────────────────────── 孩子王(301078):公司章程(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9b0c35b-aabb-48df-8158-57a7c78bdcd9.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 第一条 为加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包括但不限于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标准守则》)和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 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除了直接持有的权益和淡仓以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被视为对下述人士所持有的权益或淡仓 拥有权益: (一)其配偶及未满十八岁的子女; (二)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三)某信托,而其为 1、受托人(而非被动受托人),2、受益人,3、就酌情权信托而言,是该信托的成立人并能影响受托人 的酌情决定权。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 ;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在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 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作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 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续时,由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 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长或董 事会为此而指定的另一名董事(有关董事本人以外的董事)并同时抄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 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董事会 及相关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须于收到注明日期的确认书之后方可进行有关买卖,否则均不得买卖公司的任何 证券。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新上市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个交易日内; (五)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 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 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披露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下,首次披露其股份增持情况并且拟继续增持的,应当披露其后续 股份增持计划。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后,在拟定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公司,委托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前 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在公司发布相关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增持主体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在公司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以下期间:(1)年度业 绩刊发日期之前六十日内,或有关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及(2)刊发季度业绩(如有)及 半年度业绩之日之前三十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二)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三)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四)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五)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 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 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beb3f28-5759-40f5-a394-002e60e5a458.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孩子王(30107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1c3b772-2543-4702-b1e4-29952724c479.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孩子王(301078):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533cde5-d0a5-42b9-9b4c-82e2b130997a.PDF ─────────┬──────────────────────────────────────────────── 2025-10-27 18:39│孩子王(30107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 孩子王(30107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8883d05-6b1a-4313-8c6c-d416701d26d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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