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7 星华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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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2 │星华新材(30107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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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 │星华新材(30107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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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2 │星华新材(30107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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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4 │星华新材(3010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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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4 │星华新材(30107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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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星华新材(3010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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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0 │星华新材(30107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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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2 │星华新材(3010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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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2 │星华新材(30107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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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2 │星华新材(30107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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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2│星华新材(30107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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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6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公司及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可由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或
相互提供对外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的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合同主要条款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债务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最高限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
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
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2、债务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
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
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
5,596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15%和 13.37%。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
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0ae3959-7a22-4672-b2e3-6e1a715ea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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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星华新材(30107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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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天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宽科
技”或“标的公司”)不低于 5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宽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
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进展情况,分阶
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已经与天宽科技原股东浙江松萌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承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晓飞以及徐宏签署了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宽科技不低于51.00%的股份,具体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前
,公司未持有天宽科技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宽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与杭州天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26 年 2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 年 3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对天宽科技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
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并由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
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95c0bc5-1ed9-4e18-b1a3-d4dd36ea1a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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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2│星华新材(30107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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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
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 5月6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日的总股本 170,078,9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1,023,682.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红
利为准。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保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078,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0,078,941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23 王世杰
2 00*****429 陈奕
3 08*****032 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
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
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
咨询联系人:唐莹
咨询电话:0571-87115535
咨询传真:0571-87115535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a795c16-ecb2-4f51-bc37-5a63d752c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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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4│星华新材(3010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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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6 日(星期三)。(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6 日
(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6日(星
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杰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113,565,3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7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3,072,4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48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492,8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896,0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3,1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492,8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9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78%;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054%;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0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78%;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054%;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0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2,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 159,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706%;反对159,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53%;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41%。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 1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260%;反对 1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50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 1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260%;反对 1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50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 15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82%;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08%;反对 15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52%;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1,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 1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3,8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208%;反对 15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500%;弃权 3,8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92%。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 15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82%;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08%;反对 15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52%;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 152,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41%;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70%;反对 152,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18%;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8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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