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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76(新瀚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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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76 新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6:58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10-27 18:07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0-20 18:06 │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0 18:04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09-25 20:50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部分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 │2025-09-2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7 19:01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9-16 19:08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6 19:08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9:08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 2025-11-03 16:58│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748231cf-9d43-4eb9-95be-ccea3f376a65.PDF ─────────┬──────────────────────────────────────────────── 2025-10-27 18:07│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 称: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8952216F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51号 法定代表人:严留新 注册资本:17488.12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4ccb1bf-0373-4316-b1e7-6179953ebf99.PDF ─────────┬──────────────────────────────────────────────── 2025-10-20 18:06│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人,为李国伟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 25-04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f39d4e21-edca-4466-8c17-6cd131200c01.PDF ─────────┬──────────────────────────────────────────────── 2025-10-20 18:0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7017f643-5d9a-4d1d-823a-fd5a53019294.PDF ─────────┬──────────────────────────────────────────────── 2025-09-25 20:5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部分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股东张萍女士和汤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持有公司 6,991,4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 %)的股东张萍女士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0.7434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434 %。 2、持有公司 6,1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9 %)的股东汤浩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434%。 (在上述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萍女士和汤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9月 24 日: 张萍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1,248,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34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减持比例 未变,详见本公告一、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3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减持比例未变,详见本公告一、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汤浩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28 %。张萍女士和汤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 张萍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6 月 30 日 33.96 170,000 0.1264% 易 -7 月 8日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7 月 10 日 37.71 1,078,951 0.6170% 易 -8 月 11 日 合计 - 1,248,951 0.7434% 大宗交易 2025 年 7 月 10 日 40.79 1,300,000 0.7434% -9 月 24 日 汤浩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6 月 25 日 35.20 90,000 0.0669% 易 -7 月 9日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7 月 14 日 30.96 360,000 0.2059% 易 合计 - 450,000 0.2728% 注:2025年 7月 9日,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174,881,200股,故上表中 2025年 6月 25日-2025年 7月 9日减持期间对应的总股本为 134,524,000 股;2025 年 7月 10 日起 减持期间对应的总股本为 174,881,200股。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张萍 合计持有股份 6,991,470 5.20 6,488,960 3.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91,470 5.20 6,488,960 3.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汤浩 合计持有股份 6,168,500 4.59 7,552,050 4.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2,125 1.15 1,530,263 0.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6,375 3.44 6,021,787 3.44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 134,524,000 股。2025 年 7月 9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故 2025年 7月 10日起公司对应总股本为 174,881,200股。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 二、其他说明 1、股东张萍女士已通过本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 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及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股东张萍女士和汤浩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 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 2025 年 9月 24 日收市,张萍女士和汤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2、股东汤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f2c57cfa-d107-4492-b4bf-03b536c27945.PDF ─────────┬──────────────────────────────────────────────── 2025-09-20 00:00│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16日召开的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74 ,88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不送红股,不转增。(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公司股本总额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4,88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9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4 严留新 2 01*****873 秦翠娥 3 01*****892 汤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9月 18日至登记日 2025年 9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留新及秦翠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权除息后,前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3.2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调整程序后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罐区南路8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翔飞 葛明敏 咨询电话:025-58392388 传真电话:025-58393199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cda12ea7-ff9f-434e-b54e-1acc47c4028a.PDF ─────────┬──────────────────────────────────────────────── 2025-09-17 19:01│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秦翠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34,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47%)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秦翠娥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48,81 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48,8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此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翠娥女士出具的《秦翠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秦翠娥 34,053,500 19.47%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秦翠娥 2、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秦翠娥按照目前新瀚新材的总股本,预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3,497,624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748,8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48,8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 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秦翠娥女士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秦翠娥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秦翠娥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 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秦翠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秦翠娥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2022年4月11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承诺。不 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秦翠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25%,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 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进行减持的,该等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秦翠娥女士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股东秦翠娥女士的本次减持亦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秦翠娥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 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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