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6 新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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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9:01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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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8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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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8 │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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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8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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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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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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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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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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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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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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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9:01│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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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秦翠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34,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47%)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秦翠娥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48,81
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48,8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此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翠娥女士出具的《秦翠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秦翠娥 34,053,500 19.47%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秦翠娥
2、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秦翠娥按照目前新瀚新材的总股本,预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3,497,624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748,8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48,8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
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秦翠娥女士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秦翠娥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秦翠娥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
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秦翠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秦翠娥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2022年4月11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承诺。不
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秦翠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25%,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
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进行减持的,该等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秦翠娥女士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股东秦翠娥女士的本次减持亦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秦翠娥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
照规定执行。
2、股东秦翠娥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秦翠娥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
3、股东秦翠娥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股东秦翠娥女士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秦翠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e74416d9-5f9a-4250-96b8-265fc0b5c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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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8│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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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964da7e4-5072-4011-aa9d-674f5c665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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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8│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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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14:4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6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罐区南路 86 号公司 A1 楼四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董事长严留新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4人,52.2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8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29,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股的 3.276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018,3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 9.1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288,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5.8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2
9,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股的 3.2765%。
(三)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7,019,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7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177%;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99%;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5%。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7,018,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72,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114%;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61%;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5%。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7,019,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7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177%;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99%;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5%。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7,013,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 40,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67,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14%;反对 40,7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43%;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3%。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7,018,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72,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114%;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61%;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5%。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7,01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66,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796%;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61%;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3%。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7,01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66,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796%;反对 41,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61%;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3%。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7,014,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67,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58%;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99%;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014,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67,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58%;反对 40,0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99%;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3,51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反对 42,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65,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696%;反对 42,62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61%;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3%。
关联股东严留新(持有股份 39,440,544)、关联股东秦翠娥(持有股份34,053,500)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73,494,044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裴礼镜、刘广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2319aecc-1b9f-4513-a307-16c9a7a57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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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8│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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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任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翔飞先生递
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及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翔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
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翔飞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翔飞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7年11
月 12日。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
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翔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翔飞先生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李翔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翔飞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3f32a6b-2022-45b5-924a-6f213f667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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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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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 12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r6pbg9WVJ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见本公告“三、投资者参加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已于 2025年 8 月 26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5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至 16:30时,在“价
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严留新先生,财务总监王忠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翔飞先生,独立董事黄和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r6pbg9WVJS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
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 9月 11日(星期四)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
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葛明敏
电话:025-58392388
邮箱:ir@sinohighchem.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984d6b33-357f-44c1-a8df-2d8f34012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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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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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8f50b16-f613-45bd-997d-a337e1248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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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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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9ef01b4f-dd87-46c2-aa3c-ce2f16137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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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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