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2 中捷精工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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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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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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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4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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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9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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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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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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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中捷精工(301072):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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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中捷精工(30107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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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中捷精工(30107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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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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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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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路8号综合楼二楼会
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忠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7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70,706,7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0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
数为5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57,000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年度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6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125%;反对 3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8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6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02%;反对2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5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02%;反对2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5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6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25%;反对32,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帅棋、施勤
(三)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1979f9c-f169-4f2a-9a69-bf2eb7ab92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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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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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62ef04e-484b-4453-83d3-a019a3f34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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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4│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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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公司将以网络远程
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互动易-云访谈平台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
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忠先生,副总经理魏敏宇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叶飞先生、独立董事王利强先生
,财务总监宗娟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15:00 前 访 问 登 陆 “ 互 动 易 ” 网 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
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46b2b64-bc18-498d-a3de-97f138d81e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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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9│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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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2382488-fb5b-46ba-8244-16ccd5cf4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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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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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467,378.98元,2025年
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2,827,940.4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320,598.1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79,803,703.06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6,303,584.0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4,467,378.98 -29,509,288.70 23,257,661.98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2,122,550.17 37,816,510.62 33,363,168.35
营业收入(元) 808,539,595.68 746,189,771.58 723,889,029.2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66,320,598.18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9,803,703.0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303,584.09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0,239,668.5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303,584.09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13,302,229.14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97%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
,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
定的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
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28c779-8dfa-47eb-a407-5118fefef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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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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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部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99.87%;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各部门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1、应收账款风险;
2、市场供应风险;
3、销售价格风险;
4、资金管理风险;
5、资产管理风险;
6、存货风险;
7、法律纠纷风险;
8、政策风险;
9、安全生产风险;
10、劳动关系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在定性判
断标准与以前年度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对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潜在错报 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 1% 产总额的 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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