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7 显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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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42 │显盈科技(301067):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显盈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
│ │的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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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40 │显盈科技(30106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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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 │显盈科技(3010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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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 │显盈科技(301067):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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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 │显盈科技(30106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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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 │显盈科技(30106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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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 │显盈科技(30106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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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58 │显盈科技(30106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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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58 │显盈科技(301067):显盈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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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58 │显盈科技(301067):关于显盈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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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42│显盈科技(301067):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显盈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
│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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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于 2025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8)。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5〕76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 年修订)》
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5a3901a8-ba6a-4848-b9e8-843fe592b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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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40│显盈科技(30106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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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90,4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236,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90,400 股后的 96,34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0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817,28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4,817,280 元/97,236,000股×10=0.49542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
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0495421 元/股。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21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
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7,236,00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890
,400 股,即 96,34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17,28
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236,0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890,400 股后的 96,345,6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7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90,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XXXXX865 林涓
2 03XXXXX168 肖杰
3 08XXXXX629 南京启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4,817,280 元/97,236,000股×10=0.49542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
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0495421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杰、宋煜、陈盈梅、陈英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价格
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业园 7栋
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咨询电话:0755-29881808
传真电话:0755-29696621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c0ec046d-ca19-4dfb-9109-beb25188d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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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显盈科技(3010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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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微
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
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肖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若出现特殊情况,
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
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符合相关规定,且董事长已在会议上作出召开临时会议的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当前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深入沟通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c489964a-78fa-442d-b333-e2f644bd5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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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显盈科技(301067):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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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于 2025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 202
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
,000.00 万元(含 42,000.00 万元)。
2、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37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
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3、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3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
复并予以披露。
4、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51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
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予以披露。
5、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6 号)(以下简称《第三轮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
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予以披露。
6、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时也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发行规模调减
金额为 5,000 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000 万元(含)。
7、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再次进行调整,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 2,000 万元
,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8、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第三次调整,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 8,000 万
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7,000 万元(含)。
9、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
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0、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经过多方讨论和审慎的论证分析,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申请文件。
二、 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当前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深入沟通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自身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后作出的决策。公
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申请撤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需取得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08ec2012-8138-484e-ba54-31b038e11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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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显盈科技(30106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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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微
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刘玲香女士,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3日前通知,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刘
玲香女士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因此,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符合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10cedc48-3fd4-41b9-90cc-9c56b2d29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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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显盈科技(30106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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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5 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业园 7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林涓先生(公司董事长肖杰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参会,经董事长肖杰先生提议,并经公司过半数董
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林涓先生现场主持会议)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16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7,236,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90,4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345,600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5 人,代表股份 55,59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026%。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55,34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 82 人,代表股份 25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及授权代表共 82 人,代表股份 25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6%。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0%;反对 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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