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6 万事利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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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万事利(30106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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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万事利(30106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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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万事利(301066):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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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万事利(301066):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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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万事利(301066):国信证券关于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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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9 │万事利(3010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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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7 │万事利(30106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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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6 │万事利(30106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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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5 │万事利(301066):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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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5 │万事利(301066):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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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万事利(30106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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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01dc1f7f-20ed-4824-93b0-3f8bdaf21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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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万事利(30106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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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于 2025 年 7月 3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8a1ba17e-da7b-4a8c-ad1b-423df7881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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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万事利(301066):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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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57b1881f-ce60-425c-b456-b671ce6b8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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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万事利(301066):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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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737号)同意注册,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82,949 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3.0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9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4,505,062.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494,933.83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188,840,162 股
增加至 234,923,111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但公司股份总数由 188,840,162 股增加至 234,923,111 股,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因
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化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占剔除回
量 本比例 专用账户股 (股) 例 购专用账
(股) 份后的总股 户股份后
本的比例 的总股本
的比例
李建华 董事长 16,218 0.0086% 0.0087% 16,218 0.0069% 0.0070%
屠红燕 副董事 - - - - - -
长
杜海江 董事 - - - - - -
余志伟 董事兼 10,091 0.0053% 0.0054% 10,091 0.0043% 0.0043%
总经理
马廷方 董事兼 7,929 0.0042% 0.0043% 7,929 0.0034% 0.0034%
副总经
理
沈 华 董事兼 10,091 0.0053% 0.0054% 10,091 0.0043% 0.0043%
副总经
理
邢以群 独立董 - - - - - -
事
郑梅莲 独立董 - - - - - -
事
金 鹰 独立董 - - - - - -
事
屠红霞 监事会 - - - - - -
主席
程 翀 监事 - - - - - -
金卫萍 监事 - - - - - -
滕俊楷 副总经 11,533 0.0061% 0.0062% 11,533 0.0049% 0.0050%
理
赵 靖 副总经
理
韩 青 财务总 7,568 0.0040% 0.0041% 7,568 0.0032% 0.0033%
监
叶晓君 董事会 7,929 0.0042% 0.0043% 7,929 0.0034% 0.0034%
秘书
注:上表中的持股数量指登记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账户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4f05a392-89fd-4348-8bad-cfe9d5d02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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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万事利(301066):国信证券关于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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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国信证券关于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610a0f57-c275-43a7-b651-7173670da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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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9│万事利(3010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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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5 年8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1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天城路 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座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年 7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下午 3:3
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wensli@wensli.cn)。
3、现场登记地点:杭州市天城路 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座 9楼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5、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
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
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
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wensli@wensli.cn),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
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
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
场投票。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书
电话:0571-86847618
电子邮箱:wensli@wensli.cn
传真号码:0571-86817685
7、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cf048dd8-6aa3-4e75-95e1-ba1d65946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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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37│万事利(30106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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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人民币 273,224,549.8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73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82,949 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 13.02元/股,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9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505,062.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494,933.83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集资金
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 712,615,100 600,000,000 585,494,933.8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7月 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69,942,474.36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3,282,075.48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和支付的费用,本次拟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3,224,549.84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770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5年 7月 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69
,942,474.36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269,942,474.36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 71,261.51 26,994.25 26,994.25 37.88
合 计 71,261.51 26,994.25 26,994.25 37.88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7 月 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3,282,075.48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
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282,075.48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826.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5.47 113.21
律师费用 280.00 215.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9.04
合 计 1,450.51 328.21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
案与募集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7年 7月 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
集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770 号),认为: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事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770
号);
4、《国信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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