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5 本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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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36 │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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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 │本立科技(3010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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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 │本立科技(30106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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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 │本立科技(30106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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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 │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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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 │本立科技(30106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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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 │本立科技(3010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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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4 │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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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4 │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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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42 │本立科技(301065):长城证券关于本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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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36│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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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
7,36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2.00元
/10股=20,634,527.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0,634,527.60/106,020,000*10=1.94628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1946286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6,020,000 股扣除回
购专户持有股份 2,847,362 股后的总股本 103,172,6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20,634,527.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
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3 吴政杰
2 01*****991 陈建军
3 08*****193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008 顾海宁
5 01*****048 蒋华江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
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2.00元/10股=20,634,527.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0,634,527.60元/106,02
0,000股*10股=1.94628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1946286元。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194628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
咨询联系人:王佳佳
咨询电话:0576-85501188
咨询传真:0576-855852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326db9fe-ad4f-43d4-a25d-c30409bd2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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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本立科技(3010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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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e06b2f4-1de2-4296-a2ad-d6627191d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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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本立科技(30106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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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沛良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的保障股东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25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f8749a4e-1d49-4f64-b9fb-8dcfe4622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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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本立科技(30106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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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6.25 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本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王宝庆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
决权。
(三)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等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 2024年 80,000 75,000 7,500 7,000
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实际完成情况 对应比例(X1/X2)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A≥Am X1=100%
An≤A<Am X1=A/Am*100%
A<An X1=0%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B) B≥Bm X2=100%
Bn≤B<Bm X2=B/Bm*100%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MAX(X1,X2)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
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
算依据。
2、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404号),公司2024年实现
营业收入70,883.41万元,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7.20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564.66万元,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设置的触发值,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离职的2人)已获授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93.75万股限制
性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共计作废96.2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93.
75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
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6.25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
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74cfdbb7-0882-4009-a503-e9025c2506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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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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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14f01da-1aa2-4f0a-926b-d3451e2f2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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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本立科技(30106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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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710100f-ea2b-44f8-8507-0f7311221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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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54│本立科技(3010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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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政杰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6.25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孙勇、潘凯宏、罗臣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
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fe17317-2bd3-426e-854a-328f292ca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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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4│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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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e5517c2d-011e-4fc0-b520-2d53444f5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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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4│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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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6f7bd6e3-d191-4c41-a140-ac4eee87d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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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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