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1 匠心家居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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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2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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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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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匠心家居(301061):2026-024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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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 │匠心家居(3010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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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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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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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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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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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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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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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2│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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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
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股份总数 218,767,401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9,383,700.5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预计转增 65,630,22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8,767,4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
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8,767,40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84,397,62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5月 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
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3*****482 李小勤
2 08*****59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
3 08*****668 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65 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288 徐梅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转增股本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73,430,075 33.57% 22,029,022 95,459,097 33.57%
无限售流通股 145,337,326 66.43% 43,601,198 188,938,524 66.43%
总股本 218,767,401 100% 65,630,220 284,397,621 1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84,397,621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3.0274元。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
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18.06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星港路 61号
咨询联系人:张聪颖、王丽
咨询电话:0519-85582889
传真电话:0519-8558285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8dac91e-1598-449e-8aa1-f10b5cb82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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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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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e2370de-5b3e-48ad-bc2c-c4897ba0e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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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匠心家居(301061):2026-024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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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聪颖先生
公司董事长李小勤女士、副董事长徐梅钧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二
条规定:“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聪颖先生主持。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3楼 1313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9人,代表股份 188,806,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04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162,7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3人,代表股份 26,059,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1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4人,代表股份26,059,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3
人,代表股份 26,059,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17%。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列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80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4,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80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4,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80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4,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四、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80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反对 2,5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2,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 2,552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44%。其中本议案关联股东李小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梅钧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2,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99,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 2,5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2,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99,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 2,4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2,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2,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八、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99,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 2,552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52,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
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欢、刘艳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dd2b417-cf5b-48e3-8499-958af9fe4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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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匠心家居(3010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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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523b6e-acc6-492e-abea-3f1fba621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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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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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901cda-9ad4-4359-8de2-3fd92a5b6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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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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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5-45 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匠心家居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匠心家居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匠心家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16d14f-e58a-4635-a5fa-d39f737e97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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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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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之需要,保障资金供给安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总额度不超过 75亿元,担保
方式为信用,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为高效推进授信及融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
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50f7ab-2ed7-4be9-b9d1-8a33f595e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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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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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业务需要,拟向关联方李小勤租赁房产用于公司员工住宿,预
计与上述关联人在 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去年实际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
额为 29.64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决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勤、徐梅钧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
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根据《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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