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1 匠心家居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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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18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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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18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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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6:2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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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6:2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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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5 │匠心家居(301061):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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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4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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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4 │匠心家居(301061):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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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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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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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1 │匠心家居(30106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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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18│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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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
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
于 2025年 11月 29日公告了《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受公司所在地区
供电影响,公司将原定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股东会延期至2025年 12月 16 日,并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公告了《常州匠心独
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及《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6日下午 15:00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
港路 61号一号楼 3楼 1313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出差无法现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董事张聪颖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
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8人,代表股份 182,037,55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106%,其中: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6人,代表股份 162,747,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92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52人,代表
股份 19,290,45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8%。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身
份验证系统验证其股东资格。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议案进
行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获得通过,具体为:
(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934,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9%;反对 2,102,798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7,187,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993%;反
对 2,10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0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暨对外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035,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9,28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
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03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9,290,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03a44cb-348c-4f68-8264-e90d60808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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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18│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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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af1bd29-551a-44bc-9122-7cf626d5a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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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6:22│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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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15:00;股权登记日仍为 2025年 12 月 10 日;审
议事项不变。
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会议时间:
(1)原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 15:00
(2)原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原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0日
二、股东会延期原因
因所在地供电部门计划于原定会议当日实施电网扩容检修,公司办公地点将在该时段暂停供电,无法满足会议召开条件。为确保
所有股东能顺利参会并保障会议进程的完整、有效,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将本次股东会顺延至 2025年 12月 16日(星期二)15:00
召开。
三、延期后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0日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
变。延期后的股东会通知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延期后)》(公告编号:2025-054)
因本次会议时间调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c19e713f-c1f7-47b8-b595-75bd78258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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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6:22│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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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3楼 13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地项目”暨对外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1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2楼 1205室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5年 12月 11日 17:00前送达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及邮件发送地址如下:
①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 2楼 1205室证券事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②邮件发送地址: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
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联系传真:0519-85582856
电子邮箱: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2楼 1205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00
5、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持续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各自承担,敬请谅解并提前安排。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50a8d267-6d13-4db8-b643-14c8af545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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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5│匠心家居(301061):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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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b0123410-df8e-4c18-8a52-c61d70666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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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4│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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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3楼 131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基地项目”暨对外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1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2楼 1205室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5年 12月 11日 17:00前送达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及邮件发送地址如下:
①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 2楼 1205室证券事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②邮件发送地址: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
(4)注意事项: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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