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1 匠心家居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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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20:12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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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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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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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3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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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3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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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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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董事会延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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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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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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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1 │匠心家居(30106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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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20:12│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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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15日召
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 6月 30日公司股份总数 217,581,79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790,89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7,581,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3*****482 李小勤
2 08*****59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
3 08*****668 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65 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288 徐梅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月 16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3.
98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星港路 61号
咨询联系人:张聪颖、王丽
咨询电话:0519-85582889
传真电话:0519-8558285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064e418c-3270-44d9-a5a2-3be277a4e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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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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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聪颖先生
公司董事长李小勤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规定:“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的一名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聪颖先生主持。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3楼 1313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人,代表股份 178,340,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6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162,49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15,846,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3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人,代表股份15,847,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人
,代表股份 15,846,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3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列席见证了本次
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8,34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5,846,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8,33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5,84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6,275,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 2,063,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
果:同意 13,78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18%;反对 2,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90%;弃权 1,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6,275,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 2,063,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
果:同意 13,78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18%;反对 2,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90%;弃权 1,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2.04、《关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6,275,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 2,063,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
果:同意 13,78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18%;反对 2,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90%;弃权 1,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6,275,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 2,063,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
果:同意 13,78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18%;反对 2,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90%;弃权 1,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2.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6,275,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 2,063,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
果:同意 13,78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18%;反对 2,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90%;弃权 1,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2.07、《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8,33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5,84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2%。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8,34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5,846,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欢、王亚静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e2b0d3a1-34b9-44ac-bd85-f20e9604d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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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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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dcb534a0-e47c-465b-8a24-49f937de9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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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3│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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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c9dd7a68-0822-454e-aff0-59cf7354d4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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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3│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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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da25eb3-aa96-4f5f-aee8-64cfd7245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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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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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 2025年半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77,647.9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法定盈余公积 4,167,764.7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409,
302.17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 83,685,306.50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4,233,878.81元,合并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973,336,941.41元。
结合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217,581,796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790,89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
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da74c58-7538-40fa-b09f-3094e136d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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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匠心家居(301061):关于董事会延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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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将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届满,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换届工作。目前,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
保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也将相应顺延。公司将加快推进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进程。
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496c573-828c-4562-bb63-bed8eefd9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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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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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ffa794a-a169-4c1d-8c0e-819120358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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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2│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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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23af883-01e2-4922-aa3c-e765c386d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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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51│匠心家居(30106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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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年 8月 17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
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其中董事 LiuChih-Hsiung、许红梅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勤女士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5年 5月 26日已实施完毕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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