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5 张小泉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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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2 │张小泉(301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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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2 │张小泉(301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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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4 │张小泉(3010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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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张小泉(30105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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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张小泉(3010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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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张小泉(301055):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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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张小泉(301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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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16 │张小泉(301055):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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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1 │张小泉(30105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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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59 │张小泉(3010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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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2│张小泉(301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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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3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月 3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3日上午 9:15至2025年 11月 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 13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97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572,324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
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1,427,676股,下同)的 64.7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63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33%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9%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3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部分董事候选人。部分董
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记录人夏乾良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差额选举和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1人,候选人数 2人,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李赫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李赫然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3,859,80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李赫然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9,941,11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2%。
1.02 选举王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王海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4,056,41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6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王海江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2,70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表决结果:李赫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赫然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虞文燕、谭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7da63df8-200f-4588-bd06-fc6de8242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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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2│张小泉(301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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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bf0a75d0-01ce-4600-9a1a-113e0a081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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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4│张小泉(3010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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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d65242c-151a-469e-bee6-10398004f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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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张小泉(30105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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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10月 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
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其中郑小洁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俊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3e24c79-e995-47bf-b220-653a2988e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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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张小泉(3010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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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10月 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
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王傲延
先生、潘根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1e214aa-c4f9-4866-bbf0-4967da80e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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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张小泉(301055):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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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bcf0a5e-00e5-462d-84f0-9b17c52d6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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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张小泉(301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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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d629feb-5763-42b7-acbb-66414b652f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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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16│张小泉(301055):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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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告知函
》,获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会议表决期已届满,计
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会议表决结果等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 6月 1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
集团管理人。
2025 年 6月 12 日,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以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法人人格高度
混同、区分财产成本过高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
并重整。
2025 年 6月 17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5年 7月 21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
事务所为张小泉集团管理人。2025年 7月 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浙 0111破 52号)、
《公告》((2025)浙 0111破 52号之一),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 年 7月 31 日,公司收到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
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管理
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2025年 10月 20日,公司收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议案包括《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
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现会议表决期已届满,计票工作已经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
》、《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均已表决通过,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杭州富阳富投发振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湖区支行、陕西汇通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杭州富阳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债权人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重整计划(
草案)》经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157208417984593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
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
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将与担保债权组协商并组织再次表决,再次表决的具体安
排与截止时间另行确定,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持有富泉投资 100%股权,富泉投资持有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 9
9.9981%股权,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4,043,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
)。同时张小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尚未表决通过,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
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保持相
互独立。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
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告
知函》;
2、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发布的《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af8a477d-b330-423f-8e5a-7378e5589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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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1│张小泉(30105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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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10月 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
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张新尧
先生、潘根峰先生、张子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含 3名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 8人,空缺 1名非独
立董事。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海
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李赫然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赫然先
生、王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 1 名,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2 名,故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
行差额选举,从 2名候选人中选举 1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届时,2名候选人中获得同意票数最高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将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
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1.1 提名李赫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 提名王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年 11月 3日(星期一)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 13层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3596f208-7ee7-448a-b937-355d9c8b1b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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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59│张小泉(3010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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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3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1月 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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