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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5(张小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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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55 张小泉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7 17:58 │张小泉(301055):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 ├─────────┼──────────────────────────────────────────────┤ │2026-03-19 18:34 │张小泉(30105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16 16:45 │张小泉(30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 ├─────────┼──────────────────────────────────────────────┤ │2026-03-12 17:02 │张小泉(30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 ├─────────┼──────────────────────────────────────────────┤ │2026-03-05 18:02 │张小泉(30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 ├─────────┼──────────────────────────────────────────────┤ │2026-03-03 16:42 │张小泉(301055):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通知的公告 │ ├─────────┼──────────────────────────────────────────────┤ │2026-02-04 18:32 │张小泉(30105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1-26 16:20 │张小泉(3010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2 19:32 │张小泉(30105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 ├─────────┼──────────────────────────────────────────────┤ │2026-01-22 19:32 │张小泉(30105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兔跃呈祥、嵘泉投资) │ └─────────┴──────────────────────────────────────────────┘ ─────────┬──────────────────────────────────────────────── 2026-03-27 17:58│张小泉(301055):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 2026年 3月 27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并向富春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股”)、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核实后获悉: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结果公告》。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 2026年 3月 27日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概述 2025年 7月 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指 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同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5年 10月 20 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五家债权人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出资 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 2026年 3月 2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二次表决通知》,对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未通过的表决事项进行二次表决,包括:(一)《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6年 3月 13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期延长的公告》,部分债权 人因无法在原定表决期限内完成表决,向管理人提交了延期表决的书面申请。管理人经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同意,将表决期限 延长至 2026年 3月 25日。 二、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结果现二次表决表决期限(含表决延期)已届满,管理人已在 法院监督下完成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1、《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结合第一次表决结果,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赞成 68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 83.95%,其所代 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额的比例为 72.65%,超过三分之二。该表决组表决通过《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因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经一次表决均已表决通过《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富春控股及其 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2、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 结合第一次表决结果,本次选举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经二次表决其所获得的赞成票均未达到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通过标准,因此无债权人新增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 员。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44,043,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富春控股为张小泉 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结合本次表决结果,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推进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相关工 作,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 2、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发布的《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结果公 告》。 2、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49bff1f-3353-47c7-ab85-bc67fe298354.PDF ─────────┬──────────────────────────────────────────────── 2026-03-19 18:34│张小泉(30105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17 日、2025年 5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 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40亿元 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 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 3月 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电商”)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 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8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张小泉电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张小泉电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 公司已审议的对张小泉电商年度担保额度为 6,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张小泉电商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19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41837124K 3、成立日期:2015年 7月 15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运河路 5-4号 1幢 1001室 5、法定代表人:夏乾良 6、注册资本:7,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货物进出口;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9、关联关系:张小泉电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小泉电商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 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10、张小泉电商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12-31(经审计) 2025-6-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65.37 10,831.16 负债总额 1,374.46 2,597.76 净资产 8,090.91 8,233.40 财务指标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396.55 12,885.48 利润总额 1,271.30 455.46 净利润 858.07 142.49 1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张小泉电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在自 2026年 3月 17日至 2029年 3月 1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 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800万元。 6、担保范围: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4,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7 %;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的担保总余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a57d5c1c-734f-4bc4-93d8-5327fe370f9c.PDF ─────────┬──────────────────────────────────────────────── 2026-03-16 16:45│张小泉(30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 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 2026 年 3月 16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 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轮候冻 占其所持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解除轮候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冻结机关 其一致行动人 张小泉 否 44,043,709 100% 29.09% 2025年 2月 2026年 3 嘉兴市秀洲区 集团 10日 月 12日 人民法院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3月 16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股计 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 累计被司法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44,043,709 - 100% 29.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38,595,871 87.63% 25.4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解除轮候冻结事项系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向涉及保全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相关法院受理申请并解除相关股份的轮候冻结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44,043,709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富春控股为张小泉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 3、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7e0fbb15-e695-42c5-813c-df0123623574.PDF ─────────┬──────────────────────────────────────────────── 2026-03-12 17:02│张小泉(30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 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 2026 年 3月 12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 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轮候冻 占其所持 占剔除回购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解除轮候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后 冻结机关 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 否 3,040,967 6.90% 2.01% 2024年 12月 2026年 3 上海市静安区 集团 26日 月 10日 人民法院 3,629,033 8.24% 2.40% 2024年 12月 31日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3月 12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股计 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 累计被司法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44,043,709 - 100% 29.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82,639,580 187.63% 54.5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解除轮候冻结事项系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向涉及保全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相关法院受理申请并解除相关股份的轮候冻结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44,043,709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富春控股为张小泉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 3、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c9e81ce3-8675-45c0-8c7e-91a11f6c804b.PDF ─────────┬──────────────────────────────────────────────── 2026-03-05 18:02│张小泉(30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 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 2026年 3月 5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 结的告知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轮候冻 占其所持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解除轮候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冻结机关 其一致行动人 张小泉 否 914,635 2.08% 0.60% 2025年 2月 2026年 3 浙江省杭州市 集团 24日 月 3日 中级人民法院 44,043,709 100.00% 29.09% 2025年 5月 15日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5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股计 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 累计被司法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44,043,709 - 100% 29.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89,309,580 202.77% 58.9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近期张小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情况的背景及原因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 2月 24 日在办理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区支行与张小泉集团之间的债 务纠纷案件过程中,对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914,635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2025年 5月 15日在办理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与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对张小泉集团当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7 6,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7月 28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上述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已依法向涉及保全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 全措施。2026年 3月 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管理人相应申请并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截至目前,张小泉集团及 管理人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44,043,709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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