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052(果麦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052 果麦文化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8 16:24 │果麦文化(3010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6-15 15:32 │果麦文化(301052):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5-23 17:22 │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0 18:38 │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18:38 │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7 17:57 │果麦文化(301052):中原证券关于果麦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5-04-26 00:02 │果麦文化(301052):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26 00:01 │果麦文化(30105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6 00:01 │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4-26 00:01 │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报告 │ └─────────┴──────────────────────────────────────────────┘ ─────────┬──────────────────────────────────────────────── 2025-06-18 16:24│果麦文化(3010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0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9662215XJ 名称: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77号三深区块一区 1号 法定代表人:路金波 注册资本:玖仟捌佰玖拾伍万玖仟叁佰叁拾玖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06月 0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复制;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演出经纪;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电影发行;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 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广告发布;广 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 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8fac5a96-44bc-441f-ba93-ccea651b8ff6.PDF ─────────┬──────────────────────────────────────────────── 2025-06-15 15:32│果麦文化(301052):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股东刘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方先生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刘方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02,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5%),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 刘方 副总经理 202,013 0.2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资金周转及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50,50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7 月 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进行(根据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已作出承诺的要求。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刘方先生所持有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上述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刘方先生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刘方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方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修订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 备查文件 刘方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a26ebab-3223-4449-9db8-172b4c597f69.PDF ─────────┬──────────────────────────────────────────────── 2025-05-23 17:22│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9,895.933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3 元(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 5,244,844.9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 前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确认以变动后的股本或权益分派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其中,涉及现金分红的以现金 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959,3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3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77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3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名称 1 03*****693 路金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 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公司股东路金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 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555号 6栋 联系人:邹爱华 电话:021-64386485 传真:021-64386485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1045cc7-c128-42bd-a999-e4f30176c48c.PDF ─────────┬──────────────────────────────────────────────── 2025-05-20 18:38│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果麦文 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各 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 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和联系电话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 号 6 栋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 0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通知内容。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出席会议 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共 69 名,代表股份数 24,80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其中: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24,556,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4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6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4,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7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4,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验证,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召集人的资格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的临时提案,并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 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的事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于投 票表决结束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审议通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877a793-cfea-4349-92d3-6775daaa239b.PDF ─────────┬──────────────────────────────────────────────── 2025-05-20 18:38│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 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555 号 6 栋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路金波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24,80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556,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44,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254,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44,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路金波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 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9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96,313 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