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3 江南奕帆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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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12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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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9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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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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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江南奕帆(3010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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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 │江南奕帆(3010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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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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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1 │江南奕帆(30102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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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1:04 │江南奕帆(30102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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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27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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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47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 │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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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12│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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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c30f1df-03f2-4cba-9649-b17ce109b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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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9│江南奕帆(30102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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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锦成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将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相应的登记手续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补充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始日 期日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一致行动人 限售类 押
型)
刘锦成 是 800,000 2.63% 1.02% 否 是 2025年 至办理 杭州富明 补充质押
10月 解除质 企业管理
27日 押登记 有限公司
手续之
日止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 况
的质押股 的质押股 比例 股本比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 份 例 股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股 数量(股 份限售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 ) 和 结数量
冻结、 (股)
标
记数量
(股)
刘锦成 30,385,75 38.87 13,800,00 14,600,00 48.05% 18.68% 0 0% 0 0%
2 0 0
合计 30,385,75 38.87 13,800,00 14,600,00 48.05% 18.68% 0 0% 0 0%
2 0 0
注:本公告所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锦成先生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48.05%,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
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补充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与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84d4ff3-adb6-4052-b94a-0e7fcf2eb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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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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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议案 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 7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须在2025年 11月 10日 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来信请寄: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
路 7号(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3570668
联系传真:0510-83570698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 7号
邮政编码:214174
电子邮箱:ir@yifanmotor.com
联系人:唐颖彦、吴维洁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39fb9fb-ce1b-4dfa-ab18-76807a5ea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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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江南奕帆(3010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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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2845b7d-5e4c-4828-947e-d427dde8c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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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江南奕帆(30102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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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刘锦成、刘施宏、高烨、周红兵、陆锋通讯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
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2d5c544-ae6a-4e0c-b941-de748c990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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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江南奕帆(30102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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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28,526.77 元,母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58,078,863.9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 50%以上时不再提取。截至202
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 50%以上,因此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29,080,178.0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332,633,899.54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29,080,178.05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暂以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77,767,200 股为基数测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31,106,880元(含税)。
在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bb60da6-5b5a-4bda-8bb0-2c0277b65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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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1│江南奕帆(30102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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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村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江村先生通讯参加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58d3421-565e-4255-82b1-dccc2f19b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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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1:04│江南奕帆(30102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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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77,787,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 10×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7,787,920股÷ 10×3.00=23,336,3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20股,公司总股本由78,187,370股变
更为78,166,6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77,767,200
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
9,450股后的77,76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数÷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767,200股÷10×3.00=23,330,160元(含税)。
3、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公司现有总股本为78,166,650股,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99,450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
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 23,330,160元÷78,166,650股×10=2.98466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
除息日前收盘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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