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2 海泰科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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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7:22 │海泰科(301022):关于海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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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50 │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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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0 │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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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0 │海泰科(30102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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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0 │海泰科(301022):海泰科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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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36 │海泰科(301022):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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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36 │海泰科(30102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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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48 │海泰科(30102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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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3 │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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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0 │海泰科(30102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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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7:22│海泰科(301022):关于海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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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9 年 6 月 26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泰转债”自 2025 年 6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0
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
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根据相关规定,“海泰转债”将在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0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
“海泰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ec82c753-36c1-4d94-a552-ea0c14177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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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50│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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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3c350477-857a-4480-bd37-fb0065c12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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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0│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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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e4e5fab3-36a8-412a-baea-227b002ff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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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0│海泰科(30102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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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变更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尹柏元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陈思颖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接替尹柏元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思颖先生和唐超先生。持续督
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尹柏元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5c54f29c-5388-4069-aebf-9a5b32fcc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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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0│海泰科(301022):海泰科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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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维持“海泰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d7ef0926-7ee8-4a94-9cd9-12ff23c2d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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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36│海泰科(301022):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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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26.36 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26.06 元/股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一、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同意注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月 27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
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 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
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
019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396,571,600.00 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泰
转债”,债券代码“1232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债转股期限的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1 月3 日至 2029 年 6
月 26 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
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海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
2、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海泰转债的转股价由 26.69 元/股调整为
26.4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于2024 年 9 月完成了归属股份登记,海泰转债的转股
价由 26.43 元/股调整为 26.3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三、本次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99782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适用派发现金股利的调整公式,海泰转债的转股
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26.36-2.999782/10=26.06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因此,海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36 元/股调整为 26.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f01f144-f5da-42cc-9e3d-c923a8650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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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36│海泰科(30102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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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转股增加6,136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4,763,144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3,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9978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本 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10=25,427,102.40/84,763,144*10=2.99978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
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99782 元(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2999782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4,757,00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5,427,102.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 2024 年 12 月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
应调整。
2、因海泰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海泰转债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至 2024年度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0 日)起恢
复转股。
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6,136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为 84,763,144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 84,763,14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99782 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3,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99782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99804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9
99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997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
告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26.36 元/股调整为 26.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3、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以
及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427,102.40/84,763,144*10=2.99978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99782 元(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299978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梁庭波、魏秋香
咨询电话:0532-89086869-8099/8092
咨询传真:0532-89086867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7b944cbd-a83a-4f23-a53a-6f149ad4f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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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48│海泰科(30102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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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9 年 6 月 26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债“
海泰转债”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
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海泰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160f9f66-7cec-4dec-a74a-4071134b1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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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3│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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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6b770fe7-56b6-4a7c-9cd6-7941aa470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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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0│海泰科(30102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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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ae8f38c-1b48-44bf-9d0e-7d65f5d3e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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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0│海泰科(30102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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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9f2a7270-24e6-4a67-ba34-07b03156f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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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2│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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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2f1cad8-4276-406c-aa02-639c8255d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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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6│海泰科(301022):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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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刘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 5%以上股东刘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7,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3 日至 2025年 5 月 12 日)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股) (%)
刘奇 集中竞价 2025-2-28 至 2025-5-12 28.53 190,000 0.2242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28.53 190,000 0.2242
注:①因公司可转债“海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表内“减持比例”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
总股本 84,760,568 股为基数核算。
②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③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股) 例(%)
刘奇 合计持有股份 4,652,827 5.4896 4,462,827 5.26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2,827 5.4896 4,462,827 5.26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①因公司可转债“海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表内“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
4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84,757,008股为基数核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
总股本 84,760,568 股为基数核算。
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
2、刘奇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刘奇本次减持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
持意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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