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5 百洋医药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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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8 │百洋医药(3010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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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48 │百洋医药(3010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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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48 │百洋医药(3010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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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30 │百洋医药(301015):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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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50 │百洋医药(301015):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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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50 │百洋医药(301015):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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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50 │百洋医药(301015):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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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50 │百洋医药(30101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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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50 │百洋医药(301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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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50 │百洋医药(301015):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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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8│百洋医药(3010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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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百洋医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百洋”)的授信额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制
药”)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百洋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制药”)的授信额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 5月14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百洋提供不超过 2,4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百洋制药为上海制药提供不
超过 40,2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天津百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天津百洋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1
,000万元。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海制药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百洋制
药与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百洋制药对上海制药的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
为 3,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天津百洋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
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天津百洋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天津百洋的可用担保额度
为 400万元。
本次担保前百洋制药对上海制药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7,834.60 万元;本次担保后百洋制药对上海制药已提供
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 7,834.60万元,上海制药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9,000万元。
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上海制药担保余额中 4,910.60万元为使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产生的担保余额,2,924万元为使用以往百洋制药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产生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以签订本次担保合同
后剩余的可用额度计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天津百洋签订的担保合同
1、保证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受信人:天津百洋医药有限公司
3、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授信期限:2026年 1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3日
(二)百洋制药为上海制药签订的担保合同
1、保证人:上海百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百洋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6、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 1月 29日至 2026年 11月 12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百洋制药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天津百洋的其
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鉴于天津百洋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制药为百洋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其经营活动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下,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天津百洋、上海制药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
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7,7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05%。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2,633.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5%。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以往年度已审议通过且正在使
用的担保额度和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正在使用的担保额度之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百洋制药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d615d51-b6d7-40ee-bff2-9f5e8b8ad2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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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48│百洋医药(3010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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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5日 14: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桐柏路 88号 1号楼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本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
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5日 14: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桐柏路 88号 1号楼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付钢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5 日 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8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01,18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418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01,1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18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201,1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18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因未有股东现场参加,因此不涉及现场表决及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844,88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3.8133%;反对351,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9823%;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44,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3.8133%;反对351,8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9823%;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4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868,08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4.8672%;反对328,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147%;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68,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4.8672%;反对328,3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147%;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8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046d778a-add6-48a6-b831-dabee2d8e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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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48│百洋医药(3010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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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桐柏路88号1号楼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付钢先生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201,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8%。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共计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201,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类别 代表股份(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 2,201,185 1,844,885 83.8133% 351,800 15.9823% 4,500 0.2044%
股东
其中:中 2,201,185 1,844,885 83.8133% 351,800 15.9823% 4,500 0.2044%
小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类别 代表股份(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 2,201,185 1,868,085 84.8672% 328,300 14.9147% 4,800 0.2181%
股东
其中:中 2,201,185 1,868,085 84.8672% 328,300 14.9147% 4,800 0.2181%
小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百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百洋诚创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天津晖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天津皓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晖众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慧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及李震先生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391,047,310股。
注:上述表决结果中,“代表股份”指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股数”指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分别指占出席会议的全体
股东、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可夫、董钰涵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0a31d937-2418-4303-88d2-3fca6d2e5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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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30│百洋医药(301015):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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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百洋转债”(债券代码:123194)转股期限为 2023年 10月 20日至 2029年 4月 13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25.36元/
股。
2、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 9张“百洋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900元人民币);截至 2025年第四季度末,合计共有 140
,769张“百洋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407.69 万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524,077 股“百洋医药”股票(股票代码:30101
5)。
3、截至 2025年第四季度末,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
8,459,231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84,592.31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公司现将 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61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4月 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8,6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8.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5,221.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3年 4月 20 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150号)。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60亿元可转债已于 2023年 5月 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债券代码“123194”。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 10月 20日至 2029年
4月 13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百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7.64元/股。
(2)2023年 5月 25日,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百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并结合 2022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情况,“百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64元/股调整为 26.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5 月 25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百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百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并结合 2023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情况,“百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8元/股调整为 26.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5 月 29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百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百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并结合 2024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情况,“百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12元/股调整为 25.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5 月 27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百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5)“百洋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 25.36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四季度,“百洋转债”因转股减少 9张,转股数量为 35 股。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合计共有 140,769张“百洋转
债”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524,077股“百洋医药”股票,“百洋转债”剩余 8,459,231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84,592.31万元人民币
。
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5年 9月 30日) 数量(股) (2025年 12月 31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7,500 0.01% 1,500 69,000 0.01%
高管锁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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