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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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0 │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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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 │利和兴(3010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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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 │利和兴(3010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
│ │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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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2 │利和兴(3010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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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1 │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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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7:02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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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22 │利和兴(3010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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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02 │利和兴(30101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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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02 │利和兴(301013):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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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6 │利和兴(301013):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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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0│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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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苏州”)根据
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应修改了利和兴苏州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苏州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事项
经营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
范围 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工
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 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
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 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 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
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 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X2RE1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七期 G3-1901-127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 8月 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6ccba50-f272-4aab-8df6-790ebaf07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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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利和兴(3010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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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ca8db69-17b5-4bb0-9087-e3353ff5a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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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利和兴(3010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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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利和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利和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3号”《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
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57,176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3.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6月 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5-0002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
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7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17,546.58 17,704.02 注 1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95.27%
3 补充流动资金 5,794.11 5,794.11 100.00%
合计 28,073.52 28,007.23 -
注: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了该项目实施期间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57.44 万
元,该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
适当降低或减少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费用支出,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另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进而
带来资金节余。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
额 金金额 利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485.32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
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
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及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和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利和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198d44d7-4bb1-4543-b601-c9b2810b7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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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2│利和兴(3010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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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85.32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且未超过
1,0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3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57,176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
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3.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6月 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
第 5-0002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
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7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号 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17,546.58 17,704.02 注 1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95.27%
3 补充流动资金 5,794.11 5,794.11 100.00%
合计 28,073.52 28,007.23 -
注: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了该项目实施期间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57.44 万
元,该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
适当降低或减少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费用支出,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另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进而
带来资金节余。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金额 (含利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485.32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5 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
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
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及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利和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利和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745a63d-0589-466c-af21-637e0a75a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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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1│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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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
发出,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
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董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及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36555101-b68b-4542-bfcf-3c2e455e9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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