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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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8:18 │利和兴(30101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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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42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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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36 │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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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04 │利和兴(30101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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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16 │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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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12 │利和兴(30101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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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42 │利和兴(30101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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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56 │利和兴(301013):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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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0 │利和兴(301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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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0 │利和兴(301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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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8:18│利和兴(30101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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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情况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利和兴医疗器械(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医疗器械”),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利和兴医疗器械注销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近日,公司收到了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登记通知书》,利和兴医疗器械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利和兴医疗器械
注销后,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完成后,利和兴医疗器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
二、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f0b5d03b-d293-4671-bee1-0342138c80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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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42│利和兴(301013):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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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5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
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
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
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公司向上海
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自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
债权人: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约定的债权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
、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的具体合同。
3、主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
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
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②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各主合同约定的到期还
款日。③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债权人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④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
口发票贴现、打包贷款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日。⑤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的,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为展期到期日,若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的提前到期日。⑥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
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三年。⑦部分或
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
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c36eb8be-8667-4de7-8ed4-16c1d693b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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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36│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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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苏州”)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200 万元人民币,同时变更利和兴苏州股东信息及
经营范围事项,并相应修改利和兴苏州公司章程。
本次利和兴苏州增资及少数股东变更等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苏州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事项
注册 1,000 万元人民币 1,200 万元人民币
资本
经营 工业机器人、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
范围 售; 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的技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术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工
开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
的 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
出 售;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
的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营活动)
动)
股东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730 万元;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730 万元;
信息 张纪民 150 万元; 苏州盛德丰清精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
及出 苏州顺融天使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万元;
资额 限 苏州顺融天使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合伙)120 万元。 伙)100 万元。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X2RE1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七期 G3-1901-127 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55c19915-2aa4-42df-ba50-34bc39eef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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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04│利和兴(30101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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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孙公司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1、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金额 资金
类型 (万元) (万元) 来源
公司 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 1,000 2025.03.25 2025.04.25 1.96 自有
深圳龙华支行 25JG5890 期(三层 收益型 资金
看涨)人民币对公结
构性存款
公司 - 国债逆回购 12 天期 固定利率 3,000 2025.04.25 2025.05.06 1.32 自有
(GC007) 资金
公司 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 1,000 2025.05.06 2025.05.30 1.50 自有
深圳龙华支行 25JG3176 期(月月 收益型 资金
滚利 14期特供款A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
存款
公司 - 国债逆回购 6 天期 固定利率 2,000 2025.05.06 2025.05.12 0.57 自有
(GC004) 资金
利和兴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 保本浮动 2,000 2025.05.09 2025.06.09 1.55 自有
智能装 江门市分行 省分行单位人民币 收益型 资金
备(江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门)有
限公司
公司 - 国债逆回购 14 天期 固定利率 1,000 2025.05.27 2025.06.10 0.65 自有
(GC014) 资金
公司 - 国债逆回购 14 天期 固定利率 1,000 2025.06.04 2025.06.18 0.61 自有
(GC014) 资金
公司 - 国债逆回购 7 天期 固定利率 500 2025.06.10 2025.06.17 0.15 自有
(R-007) 资金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
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含本次现金管理)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金额 资金
(万元) (万元) 来源
公司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保本浮动 1,000 2025.01.13 2025.02.21 2.25 自有
深圳龙华支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收益型 资金
产品(开放式)
公司 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 1,000 2025.01.13 2025.02.13 1.63 自有
深圳龙华支行 25JG3007 期(1 个 收益型 资金
月
早鸟款)人民币对公
结构性存款
公司 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 1,000 2025.01.26 2025.02.26 1.63 自有
深圳龙华支行 25JG3039 期(1 个 收益型 资金
月
早鸟款)人民币对公
结构性存款
利容电 民生银行江门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 保本浮动 1,000 2025.03.10 2025.03.31 1.12 自有
子(江 新会冈州大道 对美元汇率区间累 收益型 资金
门)有 小微支行 计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 (SDGA250686V)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0 万元。公司
未超过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eebb0e1f-b91c-4070-8811-506aa14b0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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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16│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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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变更了注册
地址,并对应修改了子公司章程。近日,子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 2 号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
44 幢 1 层 101 号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 号人工智能
产业园七期 G3-1901-127 单元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X2RE1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七期 G3-1901-127 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三、 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214675ff-0154-42c7-8fda-1b92a14ab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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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12│利和兴(30101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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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分配方
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3,743,05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
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687,15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分配方案的股
权登记日期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3,743,0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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