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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0(晶雪节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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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10 晶雪节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7:22 │晶雪节能(3010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5-21 17:22 │晶雪节能(30101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7:32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7:32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6 16:02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6 16:02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6 16:01 │晶雪节能(3010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6 16:01 │晶雪节能(3010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6 16:01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6 16:01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 2026-05-21 17:22│晶雪节能(3010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节能”或“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预计为 全资子公司江苏晶雪节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实际发生担保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 租赁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业务,具体担保条款以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内循环使用。本次担保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 是否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前担保 保额度 占公司最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余额 近一期净 担保 率 资产比例 晶雪节能 环境工程 100% 95.39% 0 20,000.00 24.20% 否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环境工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数据; (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晶雪节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1月 26 日 3、注册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 18 号 4、法定代表人:李业盛 5、注册资本:158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节能环境工程、防腐工程、建筑防水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压力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 及测试;机电设备安装;工业用门、防火门制造、加工;机械设备、五金配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晶雪节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9、环境工程 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2,465.54 27,871.88 利润总额 -262.25 -636.57 净利润 -195.85 -478.63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已审计) 资产总额 28,985.12 28,858.21 负债总额 27,849.40 27,526.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7,849.40 27,526.65 净资产 1,135.71 1,331.56 10、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四、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 方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在额 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担保额度 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环境工程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的总金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3.9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 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bd68271-1b8a-4053-83bd-2344c10ed184.PDF ─────────┬──────────────────────────────────────────────── 2026-05-21 17:22│晶雪节能(30101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 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通讯出席董事1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 出席或缺席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富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晶雪节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权有 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内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担保额度 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0856d90-0299-4bfc-814b-88863d3bdcec.PDF ─────────┬──────────────────────────────────────────────── 2026-05-18 17:32│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富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9,16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0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9,12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 表股份 4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 股份 4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9%。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7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1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524%;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1%;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9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6667%;反对 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29% ;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905%。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常山晶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90,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 过该项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1%;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谭美玲 3、结论性意见: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0510b67-cf7d-4abb-9116-f108df073824.PDF ─────────┬──────────────────────────────────────────────── 2026-05-18 17:32│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周峰律师、谭美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 6年 5月 18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 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江苏 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 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丰 泽路 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9,12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0000%。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8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服务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9 ,1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0389%。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进 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9,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 4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238 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69,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 4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0. 238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9,1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1%;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90.952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8095%。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9,1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该项议 案。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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