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5 超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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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6 │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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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4 │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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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3 │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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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2 │超捷股份(301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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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3 │超捷股份(3010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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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 │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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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 │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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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 │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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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1 │超捷股份(30100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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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0 │超捷股份(30100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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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6│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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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
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594,698股,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5年 6月 20日
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4,861,949 股变更为134,267,25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4,861,949.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34,267,251.00元。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12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 2025年 8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29528125L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 100弄 39号
法定代表人:宋广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426.7251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 12月 28日
经营范围:从事关键机械基础件(五金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塑料制品的销售,道路货
物运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64c26582-9c9c-459b-adc0-5dbedf5f8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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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4│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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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100弄3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广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087,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
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4.261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6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414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220,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03
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66,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
57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以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超捷
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03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14,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7%;反对40,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3%;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子韵、姜腾超
3、结论性意见: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a9ffecbd-fac1-4410-b83f-c466abcb42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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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3│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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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指导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及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周五)15:00-17:00。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广东先生、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李红涛先生,届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5年 9月 19日(周五)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
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ede4328c-4b33-4162-95fe-57b519639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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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2│超捷股份(301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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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超捷紧固系统(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
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
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载了《超捷紧固系统(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
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
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
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宋广东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5 年 9月 8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9,220,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3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866,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79%。上述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 1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2,087,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4.2614%。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136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5,865,2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9%。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
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
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36,6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01%;反对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1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407%;反对 40,9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73%;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2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和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的情形。
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第三部分 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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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3│超捷股份(3010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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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3010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22f75db-98fb-452b-82d3-7e0dc7d71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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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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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f153fe94-78da-4bc9-b697-d33e19e1f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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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超捷股份(301005):超捷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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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94,698股,上述回购注销
手续已于 2025年 6月 20 日办理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4,861,949股变更为 134,26
7,25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4,861,949.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34,267,25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861,949.0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267,251.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4,861,949.00股,公司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4,267,251.00股,公司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
为准。
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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