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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3(江苏博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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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03 江苏博云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5:42 │江苏博云(30100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5-09-12 17:50 │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08 18:42 │江苏博云(30100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9-08 18:04 │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8 18:04 │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8 15:56 │江苏博云(301003):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8 15:56 │江苏博云(30100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8 15:55 │江苏博云(301003):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8-18 15:54 │江苏博云(3010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18 15:54 │江苏博云(301003):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9-15 15:42│江苏博云(30100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 4月 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15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人民币9,314.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万元。2021年 5月 26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 税 7,108.66万元)后的余额 74,289.87万 元 分 别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张 家 港 锦 丰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3876 70667013000084532)31,000.00万元、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账户(账号 8008288802911)15,000.00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账号 03004542637)28,289.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 使用审批手续。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张家港锦丰支行 387670667013000084532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 存续 品成型新建项目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 8008288802911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 本次注销 支行 项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03004542637 超募资金 存续 家港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年 9月8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60,633,955.02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上述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销前账户余额 (元)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8008288802911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 60,739,162.89 锦丰支行 项目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d13f25cf-dac7-48ec-9088-bfc222f4d9bc.PDF ─────────┬──────────────────────────────────────────────── 2025-09-12 17:50│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人民 币(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 97,133,3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059 吕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9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133,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元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 分红总额=97,133,323股×3元/10股=29,139,996.9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29,139,996.90 元/97,133,323*10=3.000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 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3000000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因发行人 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及减持底价下限做相应调整 。”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 3-1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8956190 传真电话:0512-5895619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5338b47-e4cf-49c0-8f48-6708164b9c10.PDF ─────────┬──────────────────────────────────────────────── 2025-09-08 18:42│江苏博云(30100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特定股东苏州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特定股东苏州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叁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年 9月 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0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 公司总股本的 1.0000%)。 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 1,920,010股的注销事宜,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9,053,333股变更为 97,133,323股。 近日,公司收到蓝叁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9 月 5日,蓝叁创投减持公司股 份共计 97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元/股) (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 蓝叁创投 集中竞价 2025.06.06- 35.7833 971,300 1.00 交易 2025.09.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蓝叁创投 合计持有股份 2,419,750 2.4912 1,448,450 1.4912 其中: 2,419,750 2.4912 1,448,450 1.491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蓝叁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4021027f-c782-47bf-af7c-1b25ddc1d15b.PDF ─────────┬──────────────────────────────────────────────── 2025-09-08 18:04│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4aaf37a5-7e5d-4047-b8fd-84e34a7edaf5.PDF ─────────┬──────────────────────────────────────────────── 2025-09-08 18:04│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江苏博云(3010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dffae6be-8eed-4e3b-8422-f00254869f41.PDF ─────────┬──────────────────────────────────────────────── 2025-08-18 15:56│江苏博云(301003):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铮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 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3.00 元(含税)。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99,053,33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0,010 股后的 97,133,323 股为基 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139,996.9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90372dd6-7788-4b2c-abd9-f0a31724c81f.pdf ─────────┬──────────────────────────────────────────────── 2025-08-18 15:56│江苏博云(301003):董事会决议公告 ─────────┴──────────────────────────────────────────────── 江苏博云(30100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ad5a89d3-259f-4ad0-8cbd-d76621c7acb2.pdf ─────────┬──────────────────────────────────────────────── 2025-08-18 15:55│江苏博云(301003):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江苏博云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4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15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人民币 9,314.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月 26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 32,611.85 31,000.00 2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15,097.62 15,000.00 合计 47,709.47 46,000.00 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 资金总额为 26,084.19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 议案》。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建设工程及其它费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工程项目明细进行合理调 整,各工程项目明细的金额以实际竣工决算情况为准;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部分项目设备明细进行合理调整, 调整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数量和价格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入试生产、试运行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阶段。 上述募投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将为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提供支持,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未来发展能力,将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于 2024 年 12月进入试 运行阶段,将予以结项。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50,00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7月31日,实际投资项目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 98,644,643.45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0,633,955.02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280,147.80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投资金承诺 实际已支付的 累计利息 累计手续 募集资金账户 尚未支付金额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收益净额 费支出 余额 研发测试中心 150,000,000.00 98,644,643.45 9,280,147.80 1549.33 60,633,955.02 5,121,091.77 及实验室建设 项目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主要系: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 2、在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规划的预备费 999.82万元,以及其他费用(材料费、 测试费等)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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