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9 金龙鱼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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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金龙鱼(30099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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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金龙鱼(300999):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
│ │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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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金龙鱼(30099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
│ │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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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金龙鱼(300999):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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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金龙鱼(300999):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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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金龙鱼(30099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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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8 │金龙鱼(30099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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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32 │金龙鱼(3009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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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32 │金龙鱼(3009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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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7:22 │金龙鱼(300999):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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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金龙鱼(30099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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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Kuok Khoon Hong(郭孔丰)召集,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由于:(1)1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2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不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3 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80 万股。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结束,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1,51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6.84 万股全部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1,289.64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1,630 人调整为 1,51
4 人。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Kuok Khoon Hong(郭孔丰)、Pua Seck Guan(潘锡源)、穆彦魁、
牛余新、Tong Shao Ming(唐绍明)、Loke Mun Yee(陆玟妤)是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1 年、2022 年、2023年和 2024 年年度的权益分派,公司拟将《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由 36.72 元/股调整至 36.344 元/股。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Kuok Khoon Hong(郭孔丰)、Pua Seck Guan(潘锡源)、穆彦魁、
牛余新、Tong Shao Ming(唐绍明)、Loke Mun Yee(陆玟妤)是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和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国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营销公司和上海国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对
营销公司和上海国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营销公司和上海国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3)。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6f42f7d-38ec-4a06-a449-79e252c21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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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金龙鱼(300999):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
│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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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中 1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2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第
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3 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80 万股。
2、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截至目前第一个归属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1,51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6.84 万股全部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1,289.64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630 人
调整为 1,514 人。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1 年、20
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年度的权益分派。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调整结果
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6.72 元/股调整为 36.344 元/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1)1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2 名激励对象
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3 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归属全部限制性
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0022714-be45-4bd1-b526-5b3f16d9fe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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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金龙鱼(30099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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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坤(证)字[2025]第[35655-11]-O-1 号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9 层 100738
电话:(86 10) 8525 5500;传真:(86 10) 8525 5511 / 8525 5522
北京 上海 深圳 香港 海口 武汉 新加坡 纽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
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5]第[35655-11]-O-1号致: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顾问并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公告的《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复核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核查和验证义务。
3、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
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4、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
构直接取得的文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在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务在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后
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核查和验证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5、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所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激励计划》,并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4、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年6月2日,公司发布了《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
实施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的权益分派。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6.72元/股调整为36.344元/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1)1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2名激
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3)3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2.80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期间已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激励对象
因公司股价原因未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将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6.
84万股。
基于上述,本次合计作废1,289.6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630人调整
为1,514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e96c402-c9af-4e98-9419-d171a7f23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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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金龙鱼(300999):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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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300999):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a4b99c5-574d-4005-86cf-aef50ce3b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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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金龙鱼(300999):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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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新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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