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8 宁波方正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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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 │宁波方正(30099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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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 │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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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 │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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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 │宁波方正(30099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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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6:08 │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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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5:52 │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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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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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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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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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 │宁波方正(30099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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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宁波方正(30099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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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9月 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人数 9
人,其中方永杰先生、杨国平先生、丁宏参先生、方如玘女士、贾建军先生、石建辉先生、杨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方永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公司财务负责人魏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魏超先生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聘任新的合适的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永杰先生代
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
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2e061b6f-c413-4681-b2b6-f96d44d98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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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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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9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
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方永
杰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3人,代表股份68,149,6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68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8,0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11%;
反对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50%;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39%。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
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6dac6fd5-ecfb-4f3d-b415-ecaad147de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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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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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永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3人,代表股份68,14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68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67,76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839%;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38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08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 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086%;反对37,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0%;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8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朱锐、何盛桐
3、律师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a0909000-d9c1-4caf-b8dd-c74cbb703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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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9:5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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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魏超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其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6 年 12 月 10 日)。魏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魏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2026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魏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魏超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工作的正常开
展产生影响,公司会计主管等人员均正常稳定开展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超先生在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永杰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
快正式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魏超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86e30bf5-5d24-470a-9c63-7155b2132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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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6:08│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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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永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
东 控股股 数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为补 起始 到期 押
名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充质 日 日 用
称 一大股 型) 押 途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方 是 2,000,000 9.17% 1.46% 否 否 2026- 9999- 陈云建 偿
永 09-11 01-01 还
杰 债
务
合 — 2,000,000 9.17% 1.46% — — — — — —
计
注: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永杰先生、王亚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工控股”)、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玘木”)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 次 质 本 次 质 占 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例 押 押 所 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名 前 质 押 后 质 押 股 份 比例 已 质 押 占 已 未 质 押 占未
称 股 股 比例 股 质 押 股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份 限 售 股 份 份 限 售 股份
和 比例 和 比例
冻结、标记 冻结数量
数量
方永 21,805,70 15.90% 19,000,000 21,000,000 96.31% 15.31% 0 0 0 0
杰 0
王亚 17,482,50 12.75% 7,500,000 7,500,000 42.90% 5.47% 0 0 0 0
萍 0
兴工 20,075,20 14.64%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 0
金玘 8,400,000 6.12% 0 0 0.00% 0.00% 0 0 0 0
木
合计 67,763,40 49.40% 26,500,000 28,500,000 42.06% 20.78% 0 0 0 0
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
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4/9b65dd23-1a0c-4877-99c3-f26a6bc979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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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5:52│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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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23c90787-8255-4ee6-82a4-73583dd52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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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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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e8afc1c-21c7-409f-ab76-2e516ad30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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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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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31c80c2-9372-4e96-ad17-8cfa703b0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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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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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 10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要
以及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等因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组织开展了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选聘,公司拟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
4、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公司”)于2026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成立于 1999年,2022年 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
路 827 号 0649 幢 201-220室。
2、人员信息
浙江科信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浙江科信共有合伙人 2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80人,其中 2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浙江科信经审计的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7,236.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480.6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5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 4家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审计收费总额 4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669.31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尤晨帆,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6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譞,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6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精达(603088)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盈,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6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三江购物(601116)、宁波富邦(600768)、家联科技(301193)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科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 1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金额不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连续 10 个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
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要以及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和客观性等因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
组织开展了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选聘,公司拟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浙江科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对
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负责
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监督选聘过程,并对浙江科信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
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
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浙江科信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a06b95f-7507-46eb-97cb-1e9c15c35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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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3│宁波方正(30099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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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de39833-eca5-4e00-a96d-e3417acc1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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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11│宁波方正(30099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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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106afa7-f0e8-4e19-94fb-7066e3ff6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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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09│宁波方正(300998):宁波方正: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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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宁波方正: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2ee2b89-4ca9-410b-a190-302be8daf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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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03│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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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9579c82-49f8-4a13-aab7-2a08b350c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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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01│宁波方正(30099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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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6d0281d-b2fc-40db-aa74-f215cbeb4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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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10│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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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77b0862b-de86-4bb4-a654-ee796c385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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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56│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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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永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
东 控股股 数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为补 起始 到期 押
名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充质 日 日 用
称 一大股 型) 押 途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方 是 11,500,000 52.74% 8.38% 否 否 2026- 9999- 陈云建 偿
永 07-31 01-01 还
杰 债
务
合 — 11,500,000 52.74% 8.38% — — — — — —
计
注: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永杰先生、王亚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工控股”)、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玘木”)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 次 质 本 次 质 占 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例 押 押 所 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名 前 质 押 后 质 押 股 份 比例 已 质 押 占 已 未 质 押 占未
称 股 股 比例 股 质 押 股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份 限 售 股 份 份 限 售 股份
和 比例 和 比例
冻结、标记 冻结数量
数量
兴工 20,075,20 14.64%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 0
方永 21,805,70 15.90% 7,500,000 19,000,000 87.13% 13.85% 0 0 0 0
杰 0
王亚 17,482,50 12.75% 7,500,000 7,500,000 42.90% 5.47% 0 0 0 0
萍 0
金玘 8,400,000 6.12% 0 0 0.00% 0.00% 0 0 0 0
木
合计 67,763,40 49.40% 15,000,000 26,500,000 39.11% 19.32% 0 0 0 0
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
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06b50ded-5c55-4725-92f1-f14521c23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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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2│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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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方正”)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部件”)、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省方正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拟为方正部件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
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02628最保0018),为方正部件提供担保,担保的
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 5月 7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号
4、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喷涂加工;日用口罩(非医用)
生产;熔喷布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宁波方正持有方正部件 100%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542.37 17,182.99
负债总额 8,104.94 8,891.1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7,695.54 8,456.07
净资产 8,437.43 8,291.87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36.09 13,041.12
利润总额 162.75 905.95
净利润 145.56 905.50
10、方正部件信用状况及企业形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3、债务人: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过股东会审议的 33,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 6,974.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32%。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
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
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d0792ca-0753-4461-94f0-2d0f95ad2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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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宁波方正(300998):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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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或“公司”)于2025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福建省鹏鑫创展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鑫创展”)持有的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鹏通信”)60%股权。鉴于交易各方未
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交易细节达成一致,未能达成最终方案和正式协议。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
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鹏鑫创展持有的骏鹏通信 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前,宁波方正持有骏鹏通
信 40%股权,鹏鑫创展持有骏鹏通信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骏鹏通信将成为宁波方正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
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
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9),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于 2025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
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 年 6月1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2025年 7月 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 8月 7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 9月 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 10月 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2),2025年 10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年 1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2025年 12月 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2026 年 1月 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年 2月 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 年 4 月 3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年 4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
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6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8),2026年 6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
条款、交易细节达成一致,未能达成最终方案和正式协议。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
好协商,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此前尚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
式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故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经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
定,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
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32584cc-f13a-4817-93ba-fdac9cafe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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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35│宁波方正(30099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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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或“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福建省鹏鑫创展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鹏鑫创展”)持有的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鹏通信”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前,宁波方正持有骏鹏通信 40%股权,鹏鑫创展持有骏鹏通信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骏鹏通信将
成为宁波方正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已对本次交易
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于 2025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0),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 7月 8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 9月 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2025年 10 月 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2025年 10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年 1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2025年 12月 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1),2026年 1月 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
26年 2月 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年 4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9),2026 年 5月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沃
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自提示性公告发布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
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持续对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技术、经营模式、财
务状况以及估值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正与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价、相关协议条款等事项持续进行磋商工
作,目前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协商,尚需交易各
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4d1b55c-d821-4bff-9c3f-76dd2724a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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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2│宁波方正(300998):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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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方正”)于2026年5月26日收到福建省鹏鑫创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鹏鑫创展”)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4,777.3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议案》。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
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5]34992号),经审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鹏通
信”或“标的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61.69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6]19881-5号),经审核,骏鹏通信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201.48 万元
,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宁波方正与鹏鑫创展、骏鹏通信、方如玘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鹏鑫创展将向宁波方正进行补偿,此次补偿金额为 4,7
77.34万元。宁波方正应当在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各年度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 10个工作
日内,计算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以及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鹏鑫创展。鹏鑫创展应在收到宁波方正书
面通知后 10个工作日内将利润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至宁波方正指定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鹏鑫创展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4,777.34万元,鹏鑫创展已按照约定履行完
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6308ac1-39f6-4857-9898-3254c407b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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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2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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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
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
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及江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拟为安徽方正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长江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BZ-2026001。以下简称“保证
合同”),为安徽方正提供担保,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
程序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安徽方正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主要因为公司对安徽方正生产经营的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
安徽方正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另外,安徽方正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因此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26日
3、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大道与秀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01号
4、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5、注册资本:26,693.3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池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
造;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 90.03 24,032.07
限公司
2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 9.97 2,661.32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26,693.39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 90.0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055.70 63,829.11
负债总额 40,789.60 42,733.75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9,693.26 42,152.28
净资产 20,266.10 21,095.36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64.04 29,473.95
利润总额 -829.26 -2,082.16
净利润 -829.26 -2,082.16
10、安徽方正信用状况及企业形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长江路支行
3、债务人: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
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
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贰佰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
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过股东会审议的 33,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 7,204.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50%。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
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
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bd19bda-396a-4272-b817-5c5e7c3e5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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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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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37,169,230 股,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327,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
本 137,169,23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1,327,000 股后的股本 135,842,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168,44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
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7,168,446.00元÷137,169,230 股×10 股=1.98065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不四舍五入),即每
股现金红利为 0.198065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1980651元。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327,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1,327,000股后的 135,842,230股。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
现有总股本 137,169,23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27,000 股后的股本 135,842,23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75 方永杰
2 03*****325 方永杰
3 08*****308 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4 03*****675 王亚萍
5 08*****329 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
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7,168,446.00元÷137,169,230 股×10 股=1.98065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不四舍五入),即每
股现金红利为 0.198065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1980651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曾逢冬、陈珊珊
联系电话:0574-59958379
传真电话:0574-6557008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f499bd6-7518-4dfa-a502-c5f02e535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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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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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
下:
1、名称: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758875089J
3、注册资本:壹亿叁仟柒佰壹拾陆万玖仟贰佰叁拾元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2004年03月16日
6、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7、住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
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37d5357-f091-4710-92fa-b8fa469d0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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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2│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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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
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股权
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方永
杰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3人,代表股份70,189,1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9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24%;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7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二)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24%;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7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三)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24%;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7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四)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24%;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7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五)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69,93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13%;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70%;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17%。
(六) 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24%;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7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七)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3639%;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331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051%。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八) 表决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3639%;
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3310%;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051%。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二项至第八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a37851d-c9cb-4f27-8042-3797517a08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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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2│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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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永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3人,代表股份70,1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67,76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847%;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42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3%;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0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
决。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
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张亚鑫、林泽昕
3、律师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cca5b67-58b9-493e-aa5c-c29afba51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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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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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或“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福建省鹏鑫创展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鹏鑫创展”)持有的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鹏通信”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前,宁波方正持有骏鹏通信 40%股权,鹏鑫创展持有骏鹏通信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骏鹏通信将
成为宁波方正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已对本次交易
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于 2025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0),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 7月 8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 9月 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2025年 10 月 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2025年 10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年 1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2025年 12月 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1),2026年 1月 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
26年 2月 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年 4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沃
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自提示性公告发布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
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持续对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技术、经营模式、财
务状况以及估值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正与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价、相关协议条款等事项持续进行磋商工
作,目前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协商,尚需交易各
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b77846c-35f9-42ae-aeed-f1ff19279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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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宁波方正(3009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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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054bda-58a9-4896-bcba-fec87b988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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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宁波方正(3009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
│荐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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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3aa9da5-e906-4865-a09f-1d288e373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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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宁波方正(3009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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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4029ab6-2679-4351-b46c-643b13b67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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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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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江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拟为安徽方正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
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16202600000003。以下简称“
保证合同”),为安徽方正提供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为限。以上担保
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安徽方正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主要因为公司对安徽方正生产经营的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
安徽方正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另外,安徽方正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因此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26日
3、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大道与秀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01号
4、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5、注册资本:26,693.3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池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
造;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 90.03 24,032.07
限公司
2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 9.97 2,661.32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26,693.39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 90.0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055.70 63,829.11
负债总额 40,789.60 42,733.75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9,693.26 42,152.28
净资产 20,266.10 21,095.36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64.04 29,473.95
利润总额 -829.26 -2,082.16
净利润 -829.26 -2,082.16
10、安徽方正信用状况及企业形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为限。
5、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过股东会审议的 30,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 6,504.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9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
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
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69a9ffa-7795-41e3-9544-318f78dd7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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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宁波方正(300998):宁波方正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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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宁波方正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2b6167-5c32-45a5-b763-322735f7b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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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宁波方正(300998):对宁波方正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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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对宁波方正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c301c9-7636-4fa0-89ff-7b6b0229d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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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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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59fc89-a134-42ae-a021-9e2185be9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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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宁波方正(30099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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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d51916-ceb7-41c4-8a63-acdd85b21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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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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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预计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提案(除提案 7.00、8.00 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已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
决议通过,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 7.00、8.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
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
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6 年 5 月 14 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号公司三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
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逢冬
联系电话:0574-59958379
传真:0574-65570088
电子邮件:zqb@fzmou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bde944-1803-4578-90be-bf5fab881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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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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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f406e1-3922-4a97-bd23-32a0c51f1a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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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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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b378a1-006b-4faa-9334-9bcc3e5e9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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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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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杨岭作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杨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学历。2015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担任上海璘曜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2025 年 2 月至 2026年 3 月,担任北京云享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顾问。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宁波
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数 加会议
杨岭 10 10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
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流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审计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
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通过面谈、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本人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2025 年度,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合计 22 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合开
展工作。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全面、真实地提供信息,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
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专业意见。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陈小龙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
2、陈小龙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聘任新的合适的财务总监前,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永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3、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魏超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后,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方永杰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任免董事,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曾逢冬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
3、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经理的议案》,聘任杨国平先生、李
恒青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上述人员的任免、聘任程序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严格
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岭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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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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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贾建军作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贾建军,男,1972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至 2016 年,担任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
长;2016 年至 2018 年,担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2019 年至今,担任上海科技大学创业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
19 年 9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2月至今,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日馨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数 加会议
贾建军 10 10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
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通过面谈、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全
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本人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
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
间合计 20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合开
展工作。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全面、真实地提供信息,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
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对公司 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
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专业意见。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
1、公司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陈小龙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
2、陈小龙先生于 2025 年 6月 30 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聘任新的合适的财务总监前,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永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3、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魏超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聘任后,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方永杰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任免董事,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曾逢冬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2、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
3、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经理的议案》,聘任杨国平先生、李恒青
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上述人员的任免、聘任程序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严格
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贾建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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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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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或其
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
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有关情况。第五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
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
定。
第八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自动离职;职工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职工董事之日自动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任期届满之日自动离职。
第九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
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可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解任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
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论何种原因离任均需配合公司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了结事
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具体移交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将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承诺,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按公司规定需接受离任审计或者对其在任职期间重大事项进行后续核查的,离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未连任的,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
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
以及对公司影响程度确定。
第十七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
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或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运作不规范的,应当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不得以辞职为理由免除报告义务。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
转让比例的限制;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
出的承诺。
第二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17ec55-df72-4418-8fc9-48e22f6b6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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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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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8a5f4d-489e-4c8e-b9db-ec4895ab6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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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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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建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30168a-6348-412e-835e-c3b26e2d82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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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宁波方正(300998):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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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f2f68d-2df6-42ea-91ad-95208029e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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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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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83,251.54 元,公司 202
5 年度末提取法定公积金 3,364,613.92 元,且不存在弥补亏损及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2,307,274.6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净利润为 183,649,132.57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
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2,307,274.65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暂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37,169,23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 1,327,000 股后的 135,842,230 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168,446.00 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7,168,446.00元(预计数)。2025 年度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3,439,780.00 元。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30,608,226.0
0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2.1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168,446.00 0 13,630,123.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283,251.54 -9,296,374.40 -9,074,178.4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8,656,377.44 38,233,679.01 38,026,693.70
营业收入(元) 1,286,452,425.85 969,821,738.92 969,050,244.4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42,307,274.6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83,649,132.5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0,798,569.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970,899.5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0,798,569.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4,916,750.1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0,798,569.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公司2025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
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5,280.72 万元、30,969.70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93%、10.86%,均低于 5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25c9c9-8852-47c6-9e63-98c6e4f04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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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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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563ebe-5940-4020-9758-c45a74710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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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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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贾
建军、石建辉、杨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贾建军、石建辉、杨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05333c-343c-4b38-bf56-7433fc98d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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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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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职国际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审计职业资质,能够保持独立
性履职要求,勤勉尽责,客观、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 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
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68号楼 A-1和 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注册。
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人,注册会计师 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
了专项说明,对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波方正 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
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f39d2d-d173-42c7-98f3-0eb8e4f35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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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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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5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号”),规定了“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 2026年 1月
1日。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届时公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四)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291de0-9500-4ae3-9caf-0a14589ac7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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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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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
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
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1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
,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837864-8dad-4512-9887-ce4ebd62a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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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宁波方正(30099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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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其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
额外领取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
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未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8万元(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
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
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
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绩效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4、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25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26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予以调整,确
保 2026 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
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7b29bd-db04-493c-b956-169adf4cf4e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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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宁波方正: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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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9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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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宁波方正: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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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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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宁波方正: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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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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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宁波方正: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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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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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宁波方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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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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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宁波方正: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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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宁波方正: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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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6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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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宁波方正: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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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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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宁波方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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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8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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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宁波方正: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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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1658.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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