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0 同飞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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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 │同飞股份(30099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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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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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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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 │同飞股份(30099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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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 │同飞股份(300990):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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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 │同飞股份(300990):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 │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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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 │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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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7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 │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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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7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 │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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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4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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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同飞股份(30099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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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b25638ea-6d99-4066-9d3d-86eb25aab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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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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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7dfbc10-d542-4a2a-888f-84b8a22d5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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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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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1ba4fc14-04c5-41ee-ab0e-fbe4fe265c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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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同飞股份(30099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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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bb9d9930-6fa5-41e4-bc7c-a2d977716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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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同飞股份(300990):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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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8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8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83,49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41449e89-a74f-44c4-8631-9ae9d3cfe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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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同飞股份(300990):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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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3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3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其中 15 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892,00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d18d8b6-c3e1-4b68-b450-9b886ca4f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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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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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康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32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56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以上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11,8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由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83,490股。董事会同意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由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为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3,5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0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以上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9,5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由于公司董事高宇先生、陈振国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为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892,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1人,
可归属数量为 727,5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6人,可归属数量为 164,500 股。董事会同意
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2名激励对象(其中 15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由于公司董事高宇先生、陈振国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为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c6ce736-33c4-400f-81d5-7c909a437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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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7│同飞股份(300990):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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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
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0 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0 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10 月 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王洪波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四)2022 年 10 月 26日至 2022 年 11 月 4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 11月 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2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 年 11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2 年 11月 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 8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 9月 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5 年 10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32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7,56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880 股。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
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703d2d8-ebc3-41f1-a214-128339d16a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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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7│同飞股份(300990):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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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
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3年 9月 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康金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年 10月 9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四)2023年 9月 15日至 2023年 9月 25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 9月 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 10月 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 9月 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
(九)2025 年 10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3,5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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