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6 志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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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08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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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06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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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50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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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07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集中行权结果│
│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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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5:54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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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18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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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56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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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2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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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1 │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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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0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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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08│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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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月 13 日召
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 331,47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4,7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6,7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
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
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
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志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海南志特的少数股东海南春晖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 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
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5,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海南志特使用。
海南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1月 4日
住所: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港东港维二路 1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
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砖瓦制造
;楼梯制造;楼梯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 83.5%股权,海南春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6.5%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15,813.10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6.05%。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f8097e04-1408-4b3e-9d12-d27b34cd7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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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06│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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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志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志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9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公司控股股东珠
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凯越”)与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舟山志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志壹”)、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志同”)、珠海志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志成”)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4,119,7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舟山志壹、珠海志同、珠海志成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三位股东于 2025年 10月
14日至 2025年 11月 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114,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87%)。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舟山志壹 集中竞价 2025年 10月 14 日至 11.88 1,661,860 0.4034
交易 2025年 11月 12 日
珠海志同 集中竞价 2025年 10月 14 日至 11.88 1,583,095 0.3843
交易 2025年 11月 12 日
珠海志成 集中竞价 2025年 10月 14 日至 11.88 869,581 0.2111
交易 2025年 11月 28 日
合计 \ \ 4,114,536 0.9987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珠海凯越 合计持有股份 138,206,512 33.5474 138,206,512 33.54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206,512 33.5474 138,206,512 33.54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高渭泉 合计持有股份 79,294 0.0192 79,294 0.01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24 0.0048 19,824 0.0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70 0.0144 59,470 0.0144
舟山志壹 合计持有股份 16,739,954 4.0634 15,078,094 3.66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39,954 4.0634 15,078,094 3.6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珠海志同 合计持有股份 15,947,008 3.8709 14,363,913 3.48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47,008 3.8709 14,363,913 3.48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珠海志成 合计持有股份 8,810,502 2.1386 7,940,921 1.92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10,502 2.1386 7,940,921 1.92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79,783,270 43.6395 175,668,734 42.64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9,723,800 43.6250 175,609,264 42.62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70 0.0144 59,470 0.0144
注:1、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凯越与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先生,未参与舟山志壹、珠海志同、珠海志成本次减持,亦未减持其通过舟
山志壹、珠海志同、珠海志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志壹、珠海志同、珠海志成的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df6debd3-9c51-408e-8d65-57118cf1e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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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50│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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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月 13 日召
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 331,47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4,7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6,7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
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
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
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技”)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科技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4,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10,573.98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2.61%。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62716424-fc28-4079-a62f-4ef9dfa36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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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07│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集中行权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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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e39982b-4278-4460-b127-c70e9c249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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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5:5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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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20a31222-911d-46c9-afa8-e05a0c185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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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18│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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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714af10c-f29f-4445-a8dc-83ae61c23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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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56│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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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21efa534-820a-4514-b2e7-67286ccc5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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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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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 9
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
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 32,027,105.83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损失以“-”号列示)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32,371,854.90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2,794,511.3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6,823.9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79,480.3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344,749.0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44,749.07
合计 -32,027,105.83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
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长
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
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管理人员以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的往来、员工借款、保证金、税金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等应收款项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用风险特征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账龄组合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
管理人员以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的往来、员工借款、保证金、税金
等应收款项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
账龄组合 用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低风险组合 不计提 /
账龄组合 按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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