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3 尤安设计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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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2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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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6 │尤安设计(30098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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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5 │尤安设计(3009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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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4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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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4 │尤安设计(300983):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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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2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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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50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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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4 │尤安设计(30098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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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2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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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1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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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2│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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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启源”)停止经营并注销,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准予尤安启源注销登记。本次尤安启源注销完成事项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整体业务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注销核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c071b60-e649-49d3-8d7d-96e2872e1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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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6│尤安设计(30098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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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000ef538-30c6-4a3e-b1dc-4c39d65fa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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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5│尤安设计(3009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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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6ffa7384-61ab-45a0-b596-914d95262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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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4│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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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3 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该股东
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 371 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6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二)登记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7
1 号 2幢 6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71 号 2幢 6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85。
邮箱地址:uachina@uachina.com.cn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冯骏
会议联系电话:021-35324001 转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71 号 2幢 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8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e3bc42f3-74ef-4395-8290-137d3035fe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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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4│尤安设计(300983):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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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行为,提升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并依法委托资产评估机构针对法定评估事项出具
资产评估报告的行为。第三条 公司为证券业务活动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选聘已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以及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法定评估事项任务和确保资产评估质量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事项,该等资产评估机构还应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且参与房地产评估的人员应为注册房地产
估价师;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资产评
估机构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第五条 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公开方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通过公司官
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
选聘文件应当包含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项目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
法合理确定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资产评估机构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以不合理
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为个别资产评估机构量身定制选聘条件。涉及法定评估事项的选聘结果应当及时
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费用。
第六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价标准,对资产评估机构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
记录并保存。公司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
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 10 年。
第七条 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价要素,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费用报价、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诚信记录、内部
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相关项目经验等内容。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组织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分因素的得分。其中,质量控制水平的分值权重不应低
于 40%,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应高于 15%,一般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应高于 40%。当前
阶段,公司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的标准为:
(一)评估标的所涉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评估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
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评估标的所涉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可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阶段、评估目的、评估标的特点等其他因素,及时调整上述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的划分标准。
第九条 公司评价资产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水平时,应当重点评价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职业道德水平、执业过程中的质量
控制措施、意见分歧解决、近三年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查奖惩情况、执业辅助系统等事项。
第十条 公司评价资产评估机构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报价得分:
选聘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评估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评估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第十一条 公司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
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
同中应当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
泄露风险。资产评估机构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企业重大商业秘密的,应符合国家或者企业保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的非法定评估业务亦可以参照本办法选聘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资产评估机构事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按照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6c01ffcf-411a-42e2-9b6e-61472e425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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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02│尤安设计(3009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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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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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50│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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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da62f326-2075-4094-b0f9-d710e0f887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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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4│尤安设计(30098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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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8510d38-448f-4d92-9605-9e77165b20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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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2│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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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尤安设计”)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启源
”)停止经营并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3621(集群注册);
5、法定代表人:张晟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BPA24U0P
7、成立日期:2022年05月23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
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打字复印;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形象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
具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当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尤安设计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尤安启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月 30日 2024 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212.00 849,791.62
负债总额 23,127.99 3,405,798.92
应收账款原值 70,000.00 180,000.00
应收账款净额 70,000.00 144,000.00
实收资本 1,000,000.00 1,000,000.00
归母所有者权益 85,084.01 -2,556,007.30
项目 2025 年 1-9 月份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62,264.10 1,098,113.20
营业利润 753,769.55 -932,756.97
净利润 2,641,091.31 -932,75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363.96 661,499.7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尤安启源产权清晰,其名下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股东尤安设计所持有的尤安启源股权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
尤安启源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均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注销或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尤安启源所从事的细分领域业务市场在近年来发生了较大的供求关系变化,相关业务并无较多市场拓展,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
终止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全资子公司。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注销完成后,尤安启源将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
围。尤安启源当前的营业规模较小,其业务经营未尽事项拟由本公司承接,预计注销后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整体业务发展不会产
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d15ebc2c-c4f5-485a-a8e2-4eb9cb180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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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1│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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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05e0135-ba06-4ec2-974e-c95a94b93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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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51│尤安设计(30098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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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9:30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川
北路71号2幢公司六楼大会议室(杨廷宝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泽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
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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