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3 尤安设计 更新日期:2025-05-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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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4 │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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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4 │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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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2 │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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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1 │尤安设计(30098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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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0 │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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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1:48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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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6:20 │尤安设计(30098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
│ │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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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 │尤安设计(3009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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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 │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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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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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4│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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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200085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尤安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点起在上海市宝山区
高境路371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07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
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部门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起在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 371 号高境镇社区党群
服务中心 607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15:00。网络投
票时间与通知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
与股东会通知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0,466,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016%。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6 人,代表公司股份 865,7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计 97 人,代表公司股份 866,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由
当场推选的代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没有否决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
按《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且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 《关于确定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7.00 《关于确定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
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caedc089-c9e3-4464-b273-579041650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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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4│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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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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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2│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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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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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1│尤安设计(30098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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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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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50│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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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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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1:48│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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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d603604f-8679-4444-a326-9d1dfce0b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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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6:20│尤安设计(30098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
│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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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35734e99-8d12-4f7b-af73-2801d1bbc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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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尤安设计(3009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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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c70687bb-97b1-43ec-9c21-70091ab64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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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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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 12月 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和下属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尤安一合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尤安巨作建
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优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尤安一砼(上海)国际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尤安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尤安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尤安派沃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环境、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管理与对子公司的控制、筹资、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债务重组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包括:内部控制环境、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管理、技术研发与管理、成本费用控制、债务
重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
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
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2% 营业收入 2%<错报≤营业收入 5% 错报>营业收入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5% 错报>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经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
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错报≤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5%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③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b21c6ed2-1e20-46fa-9ed7-9262c947d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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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尤安设计(300983):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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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055eb054-bc03-43d9-8531-48e8a7c24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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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尤安设计(30098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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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
心”及国常会关于“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树牢以“
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在该方案中重点
提出了“聚焦主营业务,拓展新增长点”、“专注创意创新,强化技术研发”、“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重视股东回报
,共享发展成果”、“保障股东权益,提升信披质量”等行动举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在“聚焦主营业务,拓展新增长点”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发展变局,着力培育专业化和一体化核心竞争力,并将核心建筑师模式的推行与一体化设计的开拓
相结合,重点关注于设计总包类项目,使业务空间得以进一步的延伸;同时,以国资头部房企和具有区位优势的城投房企作为重点拓
展对象,在确保回款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此外,紧紧抓住城市更新的有利契机,以产品研发为驱动,以产品差异化手段实现
项目的落地。以上举措确保了公司建筑方案设计核心业务始终居于行业优势地位。
二、在“专注创意创新,强化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不断深化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创意,确保公司在超高层、大型复杂公共建筑、TOD等领域的研发优势地位和在城市更新、
旧区改造、历史保护建筑修复、保租房等领域的研发引领地位。公司着力打造优秀的创意创新能力作为其核心竞争优势,关注于具有
突出创意创新能力和具备国际视野的优秀建筑设计师团队的培育,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1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42项。
三、在“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方面
公司着力于构建起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各决策主体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为依托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
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完成了对《公司章程》以及相应的三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合计
35项治理制度的制订或修订工作。
四、在“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方面
自上市以来,公司每年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报告期内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2023年度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7,680,000.00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的比例达到
97.60%。2021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金额占该等三个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金额的比例为40.54%
。
五、在“保障股东权益,提升信披质量”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网络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听等多元化沟通渠道积极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主动向市
场传导公司投资价值,回应投资者诉求,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同时,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
用的信息和行业竞争、核心业务、风险因素、债务重组等关键信息,持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8ce61685-002e-494c-aa45-15a407c98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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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尤安设计(30098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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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059308c5-ed69-49a7-8274-9167aa2b29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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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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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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