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1 博亚精工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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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6 │博亚精工(3009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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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7:08 │博亚精工(3009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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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0:38 │博亚精工(300971):股东询价转让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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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40 │博亚精工(300971):博亚精工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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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8 │博亚精工(300971):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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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8 │博亚精工(300971):博亚精工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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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26 │博亚精工(30097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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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8 │博亚精工(30097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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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1 │博亚精工(300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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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59 │博亚精工(30097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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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6│博亚精工(3009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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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3009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aaeefb0-b721-4187-8e8a-8851e08ef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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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7:08│博亚精工(3009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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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3009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6f9e00ee-18e3-4ec9-8817-aa0576682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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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0:38│博亚精工(300971):股东询价转让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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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文喜先生保证向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亚精工”或“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公告《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本次拟询价
转让股东为李文喜,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4,500,000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3%。
根据2025年12月2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1.00元/股,对应转让底价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01倍。
经各方沟通,拟提前终止本次询价转让计划。本次受委托组织询价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推进本次询价转让终止工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092a21b0-5db6-477e-82ab-09cb88a76b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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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40│博亚精工(300971):博亚精工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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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文喜先生保证向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公司”或“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5年12月2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1.00元/股。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21.00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有效报价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0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
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有效报价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4,558,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01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0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4,500,000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45b82154-eff3-4a58-91f3-4b802be5f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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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8│博亚精工(300971):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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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受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
)股东李文喜(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博亚精工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
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接受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为其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承诺函》等文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身份证件、对出让
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李文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湖北省襄樊市******,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42060119******。
2、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出让方为博亚精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博亚精工股份比例超过 5%。出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出让方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出让方为自然人,本次询价转让不需要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7、出让方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
板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
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出让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
数量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上述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博亚精工最近 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博亚精工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博亚精工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
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博亚精工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限定之情形;
(2)博亚精工已于 2025 年 4月 19 日公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5年 10 月 23 日公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3)经核查出让方出具的承诺函及博亚精工出具的《说明函》,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窗口期,且在李文喜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博亚精工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
款所限定之情形;
(4)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
《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
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
;
(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综上,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李文喜符合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79b75a9f-4887-403d-88a7-f99296052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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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8│博亚精工(300971):博亚精工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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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文喜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或“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参与博亚精工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李文喜先生;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4,500,000 股,占博亚精工截至 2025 年 12 月 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3.83%;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
,出让方所持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文喜 30,556,400 25.98%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17,600,000 股。李文喜及其一致行动人岑红持股数量合计为 33,916,400股
,持股比例合计为 28.84%。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博亚精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李文喜先生为博亚精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
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
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 转让原因
本的比例 份的比例
李文喜 4,500,000 3.83% 14.73%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
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年 12月 1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博亚精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
结束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4,500,000 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4,50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联系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zbscb@glms.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85127979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博亚精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博亚精工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
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1a68ab0a-1f29-4e2a-a60c-242148192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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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26│博亚精工(30097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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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
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 18.2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04.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930.4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73.52 万元。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月 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
021]154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元)
1 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243,735,188.67
2 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中心项目 5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合计 343,735,188.67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 账户状态
户 称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42642635301100 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 本次注销
阳开发区支行 0094170 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71090000521091 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 存续
阳自贸区支行 2 中心项目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7455601040018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司襄阳长虹路支行 7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1)。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426426353011000094 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 本次注销
阳开发区支行 170 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7135587e-c42d-4708-9ee0-76fbce448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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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8│博亚精工(30097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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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8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76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康晓莉已增持 73,000股,增持
金额为 120.11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蒋宇峰已增持 46,200股,增持金额为 101.83万元;副总经理邓杰礼已增持 42,500股,增持金
额为 100.21万元;副总经理刘玉波已增持 2,000股,增持金额为 41.26万元;董事会秘书钟声已增持 23,160股,增持金额为 40.83
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已增持股份合计为 204,860股,增持金额合计为 404.25万元,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
近日收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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