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1 深水海纳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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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9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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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5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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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4 │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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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4 │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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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4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中标项目的进展暨终止项目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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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4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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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09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拟变更持股│
│ │方式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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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09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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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2:39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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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22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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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9│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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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赖楚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6)。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余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正式选
举余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余红英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述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上述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赖楚敏女士的辞职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赖楚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
及董事会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95ab5d9-1efb-4d8a-b352-77830572e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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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5│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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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便
捷公司短期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海纳博创”)、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纳博创”)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财
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 6个月,如借款到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存在需求,借款方同意在借款到期后展期,自收到申请展期的书面
通知之日起,上述借款期限自动展期 6个月。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5.2%(单利),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
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李海波:李海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4,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93%。李海波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 380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股权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融资业务(不含金融业务);进出口贸易。(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 日/2025年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87.07
负债总额 15,818.51
净资产 3,268.56
净利润 -80.45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海波 450 90%
2 李燕涵 50 1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藏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 19,166,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81%。
3、西藏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兴工路美年国际广场 1栋603-52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44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策划、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03.23
负债总额 5,770.59
净资产 4,132.64
净利润 -0.32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海波 445 10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海波先生现直接持有深圳海纳博创 100.00%股权,深圳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
海纳博创通过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98,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22%。
3、深圳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0万元
2、利率:年化利率为 5.2%(单利)
3、财务资助期限和方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期限届满,如出借人同意展期,则自收到借款人申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自动展期 6个月。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
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 6个月,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为5.2%(单利),无需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关财务资助利率在参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年利率按照年化 5.2%的
利率(单利)计算,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符合公司的利益。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 1月 1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已发生的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002.3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累计计算)。
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
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5
.2%(单利),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
、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6b621c5-15eb-447e-8598-c0426dc0f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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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4│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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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4月 2日(星期四)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座 19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2人,代表股份 61,148,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4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人,代表股份 59,96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265%。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6人,代表股份 1,18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3%。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8人,代表股份 5,165,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6%。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人,代表股份 3,983,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66人,代表股份 1,18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81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4%;反对 2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8%;弃权 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2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697%;反对 29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20%;弃权 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6,984,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23%;反对 2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6%;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6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90%;反对 260,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1%;弃权 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79ab20d-174b-4865-8a09-94053dd54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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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4│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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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公司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
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成都·南京·长沙·长春·珠海·海口·昆明·沈阳·石家庄·郑州
香港·南昌·杭州·济南·福州·合肥·西安·大连·武汉·太原·贵阳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3月17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
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
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日(星期四)14:00在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且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先生主持,完成
了《股东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7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148,87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2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9,96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82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
18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3%。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
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65,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全部议案属于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811,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84%;反对2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4808%;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827,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697%;反对294,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920%;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8383%。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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