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9 线上线下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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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 │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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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 │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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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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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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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8 │线上线下(3009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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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8 │线上线下(3009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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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8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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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8 │线上线下(3009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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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8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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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02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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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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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6号南京大学产学研大厦A区4层4A11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0,367,8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598,900股,该回购股
份不享有表决权。
公司股东汪坤先生、门庆娟女士、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于 2025 年 6月 26日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
权放弃协议》约定,放弃其合计持有 32,118,60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述 32,118,605股未计入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1.会议总体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780,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62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所持股份10,706,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4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所持股份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66%。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0.1566%。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2.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295%;反对 4,6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3.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4.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295%;反对 4,6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5.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295%;反对 4,6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6.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7.审议通过了《薪
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杰、顾慧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46596b-5f12-4a32-8622-5be56a2d6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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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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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
题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公告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
6 号南京大学产学研大厦 A区 4层 4A11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记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1人,代表
股份 10,706,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83%。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46 人,代表股份 7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66%。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6人,代表股份 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566%。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
(三)根据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行
清点,符合《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就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
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五)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薪酬管理制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ad94111-789e-4877-9734-fbefbd757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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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线上线下(3009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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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6年 5月 7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蕾科技”)与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峻茂”)签署了《第二期股份转让协议》,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拟向深蕾科技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029,6
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99%(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时,自《第二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标的股份的交割日
起,汪坤恢复其持有公司 10%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股份转让后,深蕾科技将持有公司 18,735,8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
3.3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质押、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
性确认意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关于前述深蕾科技受让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所持公司股份8,029,650股事项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质押、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4f48a90-a08e-40a9-982a-0d497a84e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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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线上线下(3009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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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6年5月 12日、5月 13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6年 5月 7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蕾科技”)与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峻茂”)签署了《第二期股份转让协议》,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拟向深蕾科技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029,6
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99%(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时,自《第二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标的股份的交割日
起,汪坤恢复其持有公司 10%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股份转让后,深蕾科技将持有公司 18,735,8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
3.3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质押、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
性确认意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关于前述深蕾科技受让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所持公司股份8,029,650股事项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质押、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c9d78dc-753c-4558-9e71-7996f6eafe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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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8│线上线下(3009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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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dab89f1e-a3d6-40f1-95c1-816c1610b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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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8│线上线下(3009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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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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