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5 嘉亨家化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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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7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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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6 │嘉亨家化(3009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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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5 │嘉亨家化(300955):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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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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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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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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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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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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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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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 │嘉亨家化(30095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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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7│嘉亨家化(30095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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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e0487ac-c373-4c9e-bfda-6b10822fa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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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6│嘉亨家化(3009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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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焕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其中董事曾焕彬先生、曾雅萍女士,独立董事吴锦
凤女士、王清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现有《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
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包括:《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
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3.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3.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涉及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 述 制 定 及 修 订 的 相 关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11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233560f-4f59-4484-a807-bd2860005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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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5│嘉亨家化(300955):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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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吴丽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4cf25ab-0dc3-43d2-8dc2-c13e6dfb7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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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嘉亨家化(30095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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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5c4e455-39c8-44c7-aae6-855d26e3e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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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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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626bd5f-dbaa-4a2f-95af-50d303d8d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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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嘉亨家化(300955):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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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亨家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选择程序,同时对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1/2以上。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
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
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提名委
员会委员,并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或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日内补足委员人数,拟辞职的提名委员会委员
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就任之日。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在达到规定人数的 2/3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
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
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四)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其他应由召集人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认为提名委
员会的建议不当的情况下,应采纳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提名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
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会议召集、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需召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
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应在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殊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后除外
。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送达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3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表决程序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由 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
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 2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提名委员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二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
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
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根据具体开会情况披露提名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
情况等。
第三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
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少于 10年。
第三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1f4f0db-77de-482d-b023-2fe6c2c8c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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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54│嘉亨家化(300955):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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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融资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
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
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或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公司董
事会应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补足委员人数,拟辞职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就任之日。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在达到规定人数的 2/3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
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
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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