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1 博硕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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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36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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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18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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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10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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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08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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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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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 │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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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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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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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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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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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36│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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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6714eca3-dc90-4c4b-a12e-07e964c9d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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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18│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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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王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40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40 人,代表公司 2025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6,600,000 份,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根
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
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2 人,均未
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为 21,000,000 份。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
会主任 1 名。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且持有有效表决权份额的持有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1,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 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 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欧文灏先生、王士超先生、洪秀玉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且持有有效表决权份额的持有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1,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 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 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
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欧文灏先生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且持有有效表决权份额的持有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1,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 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 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12ff1d16-9b3e-4b3e-8832-81cefff67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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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10│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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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杨传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丹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78,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的董事杨传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2、持有公司股份 78,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的高级管理人员周丹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杨传奇先生及财务总监周丹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传奇 78,960 0.05
周丹 78,960 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的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8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4、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杨传奇 11,300 集中竞价方式 0.01
周丹 11,300 集中竞价方式 0.01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传奇先生、周丹女士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做出承诺如下: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杨传奇先生与周丹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股东关于不存在限制减持情况的说明
杨传奇先生、周丹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传奇先生、周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杨传奇先生、周丹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杨传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周丹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6edb4328-c026-44a3-8962-6bc9f1530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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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08│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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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已完
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1、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2、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26 元/股(含)。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
区间为 2025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08,
760 股,最高成交价为 31.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65 元/股,成交总金额 59,983,116.11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该股票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博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810.5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41 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6,600,000.00 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26,600,000.00 份,实际缴款人数 40 人。截至本
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
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的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8-11 号)。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博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9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为 208,760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过户股份数量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数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2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以外的其
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
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计划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前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
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
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5c2a3112-af24-4e6b-b961-92a9ad8a6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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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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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66520699-fea7-45bd-b5a2-f9c8ec4eef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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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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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b4422d72-e3c4-480d-ab8e-d308c36e9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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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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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
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条 公司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不符合本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的,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
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
年。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悖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附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
暂缓/豁免披露的事
项内容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内幕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息知情人名单 否书面承诺保密
总经理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
见
董事长审核意见
备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36f9a797-30f7-48f8-9bbd-bc8f32d81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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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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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7a57a1ce-f0e3-4d7a-855c-26593e474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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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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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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