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5 曼卡龙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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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曼卡龙(30094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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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曼卡龙(300945):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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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曼卡龙(3009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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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曼卡龙(300945):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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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2 │曼卡龙(300945):关于上月直营门店新增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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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2 │曼卡龙(3009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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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0 │曼卡龙(3009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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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57 │曼卡龙(30094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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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曼卡龙(300945):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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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07:52 │曼卡龙(30094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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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曼卡龙(30094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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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
4 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孙松鹤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为瞿吾珍、孙舒云
、郑金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e6e2576-5600-4d24-8662-7c19d0c9c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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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曼卡龙(300945):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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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进行调整,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
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1,200,0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7,168,864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599,877.12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9,759,999.34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月 5日对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 7月 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
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1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 53,851.95 28,841.95 27,400.00
设项目
2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 34,790.12 33,970.12 32,300.00
台建设项目
3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11,157.93 8,787.93 8,383.99
合 计 99,800.00 71,600.00 68,083.99
2025年 8月 27日、2025年 9月 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 27,400.00 6,200.00 33,600.00
建设项目
2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 32,300.00 - 32,300.00
平台建设项目
3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 8,383.99 -6,200.00 2,183.99
项目
合 计 68,083.99 - 68,083.99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原投资计划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拟新建 84家“曼卡龙@Z概念店”,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和西部地区重点
省市自治区,具体的实施地点分布如下:
地区 省份/自治区 体验店数量 合计
华东地区 安徽 3 37
江苏 13
山东 4
上海 4
浙江 13
华南地区 福建 4 11
广东 6
广西 1
地区 省份/自治区 体验店数量 合计
华中地区 河南 2 11
湖北 5
湖南 2
江西 2
华北地区 北京 5 16
河北 3
辽宁 2
山西 3
天津 3
西部地区 陕西 3 9
四川 3
重庆 3
合计 84 84
(二)调整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整体布局需要,为更有效地推进门店拓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曼卡龙@Z概念店”的布局体系,在保持募
集资金投资方向与用途不变的前提下,现拟对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进行适当调整,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现预期效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地区 省份 体验店数量 合计
华东地区 安徽 4 31
江苏 10
山东 2
上海 2
浙江 13
华南地区 福建 3 8
广东 5
华中地区 河南 2 11
湖北 5
湖南 2
江西 2
华北地区 北京 13 17
地区 省份 体验店数量 合计
辽宁 2
山西 1
天津 1
西部地区 陕西 6 17
四川 5
重庆 6
合计 84 84
四、调整“‘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
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此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亦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
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推进“曼卡龙@Z概念店”的拓展步伐,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顺利实施。该决策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eb3b941-421a-47b6-bc73-948df85ad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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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曼卡龙(3009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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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c2c571b-c17c-40cf-a086-4f52e93e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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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曼卡龙(300945):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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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1d10b59-0e4c-46d2-a9bb-b364d1d21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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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2│曼卡龙(300945):关于上月直营门店新增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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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上月直营门店新增情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地区 开设时间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万元)
1 重庆万象城店 重庆市 2025年 9月 1日 333.49 素金饰品、镶
嵌饰品
2 无锡大东方百货专柜 江苏省 2025年 9月 12日 227.67 素金饰品、镶
嵌饰品
3 张家港曼巴特购物广 江苏省 2025年 9月 18日 421.18 素金饰品、镶
场店 嵌饰品
4 武汉杉杉奥特莱斯广 湖北省 2025年 9月 25日 428.58 素金饰品、镶
场店 嵌饰品
5 萧山亚奥万象天地店 浙江省 2025年 9月 26日 557.14 素金饰品、镶
嵌饰品
6 南通海安中央商场店 江苏省 2025年 9月 30日 352.42 素金饰品、镶
嵌饰品
注: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及物业管理费用、固定资产购置费等。
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39d08588-50df-4289-94ea-ec1303556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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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2│曼卡龙(3009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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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7777bfd5-9ce2-4b79-912e-29077a75c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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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0│曼卡龙(3009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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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ec9d728a-fcef-4315-a287-c992feeaf9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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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57│曼卡龙(30094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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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公司总股本262,0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
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2,0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304 浙江万隆曼卡龙投资有限公司
2 03*****974 孙松鹤
3 00*****284 曹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业路1号兴耀科创城C幢22楼
咨询联系人:许恬 陆颖
咨询电话:0571-89803195
传真电话:0571-82823955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e45a43e0-4c2e-4b9b-8f0b-952e951c1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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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曼卡龙(300945):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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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
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1,200,0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7,168,864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0,599,877.12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59,999.34 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5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辽宁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曼卡龙”)、重庆曼卡龙珠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曼卡龙”)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
’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属于
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
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
二、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
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辽宁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重庆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
(以上合称“甲方 2”)于 2025年 9月 30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截至 2025 年 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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