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3 春晖智控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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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 │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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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 │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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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 │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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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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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4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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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 │春晖智控(30094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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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 │春晖智控(300943)::春晖智控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全部权益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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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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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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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 │春晖智控(300943):春晖智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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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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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49
6,6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10%。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22 杨广宇
2 01*****586 梁柏松
3 02*****658 於君标
4 03*****802 陈峰
5 01*****790 景江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
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再涉及调整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事宜。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 288号
2、咨询联系人:张小玲
3、咨询电话:0575-82157070
4、传真电话:0575-82158515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13d9b5b-4634-41e3-aa16-0ba6af018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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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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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股份95,235,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5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94,14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91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
议的股东共计110人,代表股份1,08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5人,代表股份6,255,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5,16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共计110人,代表股份1,08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7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1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6%;反对6,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38,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5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8,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6,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67%。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杨广宇先生、梁柏松先生、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已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为88,980,692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7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秀华律师、朱浩齐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940819f-7995-4b27-8459-236970131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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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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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614719a-e341-42f7-8ed6-5ca7357bf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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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春晖智控(300943):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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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 22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8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进行了
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
询函》(审核函〔2025〕030014号)。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 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20
26 年 5月 11日,公司完成了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并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的申
请。
2026年 5月 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的通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e479b21-b93d-4571-9b13-c6bd5f227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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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4│春晖智控(30094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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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
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上述议案2.00、议案3.00、议案6.00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4.00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6、上述议案5.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7、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
写《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
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
邮编:31230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75-8215707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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