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1 创识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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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 │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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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 │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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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0 │创识科技(30094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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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7 │创识科技(30094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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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4 │创识科技(30094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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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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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辉-届满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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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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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创识科技(3009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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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锦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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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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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福建创
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核查判断,本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
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
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1707 室福建创
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岚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签名册,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名,代表股份 6,436,9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
.1716%。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相关中介机构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96名,代表股份31,621,146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15.5801%。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通过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公告内容相符,无新提案。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就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委托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
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并予以公布,会议同时对中小投资者
的投票情况做了单独的计票并公布结果。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提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议案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综合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41e60d5-e306-473c-9cfa-73001f89c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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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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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
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号融侨中心 1707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岚女士。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8人,代表股份 38,058,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436,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人,代表股份 31,621,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01%。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人,代表股份 6,155,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人,
代表股份 6,155,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926,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2%;反对 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弃权 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8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2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5%;反对 60,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4%;弃权 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927,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61%;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7%;弃权 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
5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24,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3%;反对 52,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8%;弃权 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提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7,945,17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2%;反对 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6%;弃权 4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42,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50%;反对 6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3%;弃权 45,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940,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7%;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7%;弃权 6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3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35%;反对 52,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8%;弃权 6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907,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3%;反对 9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5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0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05,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98%;反对 93,0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7%;弃权 5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819,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1%;反对 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5%;弃权 8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
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95%;反对 78,9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7%;弃权 8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林岚女士、彭宏毅先生、王其先生、丛登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
计为 15,077,301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937,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9%;反对 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6%;弃权 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34,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91%;反对 79,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0%;弃权 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1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93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6%;反对 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6%;弃权 4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3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05%;反对 71,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 4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王念慈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31a7b4f-9692-4cbd-8fb3-52679eba7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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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0│创识科技(30094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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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黄忠恒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东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 途
名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称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黄 否 3,360,000 26.42% 1.64% 否 否 2026年 办理 深圳市 个人资
忠 5月 12 解除 高新投 金需求
恒 日 质押 集团有
登记 限公司
手续
之日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称 例 质押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况
前质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押股 数量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份数 冻结、标记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量 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黄忠恒 12,716,035 6.21% - 3,360,000 26.42% 1.64%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820cb14-0f7e-4b1a-8989-64b89376c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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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7│创识科技(30094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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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
00-16:30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目前拟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岚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彭宏毅先生、独立董事曾政林先生以及
财务总监江秀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
行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91e36a7-6ee7-47b2-b692-bbb198e81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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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4│创识科技(30094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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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1707 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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