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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38(信测标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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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38 信测标准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9:56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摘牌的公告 │ ├─────────┼──────────────────────────────────────────────┤ │2025-09-15 19:56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 │2025-09-08 20:45 │信测标准(30093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 │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 │2025-09-08 20:45 │信测标准(300938):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8 20:44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08 20:44 │信测标准(300938):信测标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2025-09-08 20:44 │信测标准(300938):信测标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5-09-08 20:44 │信测标准(300938):信测标准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09-08 20:44 │信测标准(300938):信测标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09-08 20:44 │信测标准(300938):信测标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2025-09-15 19:56│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摘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信测转债”赎回日:2025年 9月 8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9月 15日 3、“信测转债”摘牌日:2025年 9月 16日 4、“信测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5号文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3年 11月 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4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45,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41,509.43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38,358,49 0.57 元,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 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 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1,435,736.86 元,扣除前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564,263.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ZE10638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4,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1月 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测转债”,债券 代码“123231”。初始转股价格为 36.89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1月 1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5月 15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 11月 8日)止(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 4.5股 。合计现金分红 34,972,413.96元(含税),股本预计转增47,689,655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信测转债”的 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信测转债”转股价格为 36.8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5.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年 5月 2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信测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7)。 2、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对合计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8,555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信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5.7 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5.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 19 日起生效。 3、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合计现金分红 64,563,405.60 元(含税),股本预计转增64,563,405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信测转债” 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信测转债”转股价格为 25.77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 025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信测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 2025年 7月 17日至 2025年 8月 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信测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即 23.69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信测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信测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42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当期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 11月 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9月 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03天 (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50%×303/365≈0.42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2=100.42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月 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信测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信测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信测转债”自 2025年 9月 3日起停止交易。 3、“信测转债”自 2025年 9月 8日起停止转股。 4、2025 年 9月 8日为“信测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信测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信测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9 月 11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2025年 9月 15日为赎回款到达“信 测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信测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信测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测转债 四、“信测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 2025年 9月 5日收市后,“信测转债”尚有13,662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数量为 13,662张。本 次赎回价格为 100.4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 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1,371,938.04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信测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信测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信测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9月 16日起,公司发行的“信测转债”(债券代码:123231)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601 联系电话:0755-86537785 联系邮箱:emtek@emtek.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0d5048f-bad9-4630-9eff-51053bf754a8.PDF ─────────┬──────────────────────────────────────────────── 2025-09-15 19:56│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681a414e-ce04-4b3e-8b85-7a3bbe7f3c09.PDF ─────────┬──────────────────────────────────────────────── 2025-09-08 20:45│信测标准(30093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信测标准(30093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f1d395ca-28aa-4902-8eed-75b5a7c287f7.PDF ─────────┬──────────────────────────────────────────────── 2025-09-08 20:45│信测标准(300938):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 2025年 9月 3日以电话、网络、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于 2025年 9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宇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 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7823f9d0-4783-473d-ac6f-020676daf855.PDF ─────────┬──────────────────────────────────────────────── 2025-09-08 20:44│信测标准(30093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4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4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 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内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的表决结果为准 。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1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 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00需逐项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 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23日 8:30至 12:00,13:00至 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601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信函请在 2025年 9 月 2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件请在 2025年 9月 23日 17:00前送达公司邮箱。来邮请至:emtek@ emtek.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601公司证券部收,邮编: 51805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操作流程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旭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53778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601。 邮政编码:518054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12578580-04ee-45e1-b136-4762b7bf17b0.PDF ─────────┬──────────────────────────────────────────────── 2025-09-08 20:44│信测标准(300938):信测标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 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 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 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二)违反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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