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8 信测标准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8 17:26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0 17:15 │信测标准(300938):2023年信测标准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5-06-10 00:00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的公告 │
├─────────┼──────────────────────────────────────────────┤
│2025-06-10 00:00 │信测标准(30093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
│ │单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0 00:00 │信测标准(30093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
│ │律意见 │
├─────────┼──────────────────────────────────────────────┤
│2025-06-10 00:00 │信测标准(30093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0 00:00 │信测标准(3009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6 20:52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26 18:56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21 21:47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
2025-06-18 17:26│信测标准(30093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db3651ea-ccd2-44e0-9899-ced0971ae4c3.PDF
─────────┬────────────────────────────────────────────────
2025-06-10 17:15│信测标准(300938):2023年信测标准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信测标准(300938):2023年信测标准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1acff56f-cd92-4cbc-8c10-51b01d361c8c.PDF
─────────┬────────────────────────────────────────────────
2025-06-10 00:00│信测标准(30093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
信测标准(30093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46df0085-97b7-4e8e-aa01-51f78735bc9d.PDF
─────────┬────────────────────────────────────────────────
2025-06-10 00:00│信测标准(30093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具备激励资格,且均已满足《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
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43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23638830-32f2-4869-b09a-f9b9e9471256.PDF
─────────┬────────────────────────────────────────────────
2025-06-10 00:00│信测标准(30093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
│见
─────────┴────────────────────────────────────────────────
信测标准(30093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24ef531f-7692-46cf-8475-35fd6817936a.PDF
─────────┬────────────────────────────────────────────────
2025-06-10 00:00│信测标准(30093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电话、网络、专
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宇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监
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43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b3abcb46-8f94-4da8-8211-8a8fdf0dede3.PDF
─────────┬────────────────────────────────────────────────
2025-06-10 00:00│信测标准(3009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电话、网络、
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列席监事 3 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杰中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
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
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787,948 股,同意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吕杰中先生、袁奇先生、李国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
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b0ed13d8-e203-44a1-915d-6824e98ff23c.PDF
─────────┬────────────────────────────────────────────────
2025-05-26 20:52│信测标准(300938):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486,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的董事、副总经理李国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未来3个月内(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
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19%)。
2、以上股东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平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 股 数 量 占总股 无限售流通 高管锁定股
(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数(股)
李国平 董事、副总经理 1,486,153 0.91% 371,538 1,025,8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本次拟减持数 占公司总
量上限(股) 股本比例
李国平 个人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 集中竞价 300,000 0.19%
需求 发行前持有的 或大宗交
股份 易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窗口期
,则不减持)。
三、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e1767587-5f75-4ee3-8cfb-412535e8e282.PDF
─────────┬────────────────────────────────────────────────
2025-05-26 18:56│信测标准(300938):关于信测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3231
2、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3、 转股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4、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
5、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5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4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4,5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
意,公司 54,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测转债”,债券代码“12323
1”。转股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且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已
于近日发布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测转债”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28 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信测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根据相关规定,“信测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信测
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7595a7a8-6b71-4044-b5b7-16f9b954eb2e.PDF
─────────┬────────────────────────────────────────────────
2025-05-21 21:47│信测标准(300938):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股东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5,35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的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2,200股(占
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2、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策鑫”
)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5月,因信策鑫自身发展需要,“深圳市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
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信策鑫持有公司股份5,35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612,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未来3个月内(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窗
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信策鑫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安排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业/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处理。
3、如本企业/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
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信策鑫按上述承诺严格执行,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作为信策鑫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李国平、监事杨宇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安排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应继续遵守该限制性规定。
3、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同时,李国平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董事、副总经理李国平,监事杨宇按上述承诺严格执行,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信策鑫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公司股价情况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2、信策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信策鑫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信策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10ce4ac-c308-462f-89cc-1d02bc3e0664.PDF
─────────┬────────────────────────────────────────────────
2025-05-21 20:22│信测标准(300938):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信测标准(300938):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c171989c-9f41-4dfc-86d0-1d27e67c7551.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