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6 博俊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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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54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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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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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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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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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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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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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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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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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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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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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54│博俊科技(30092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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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17a23bbc-a101-449d-804b-c06b2902e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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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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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4,158,097.33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0,953,545.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
盈余公积金8,095,354.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7,070,112.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3,635,472.56元。
结合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319,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95,550,376.90元(含税)。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
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3314b10-b2a6-447f-beb0-798772d31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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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博俊科技(30092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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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
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7日
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概况
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伍亚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后高先生、财务总监李晶女士、独立董事高芳女士、保荐
代表人陈华明先生。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就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6日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7d6b049-0fbd-4419-928d-d81cad349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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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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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分配管理,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
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本方
案。具体如下: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薪酬与效益挂钩、管理人员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
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
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适用期限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方案中涉及的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第四条 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财务部门、证券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工作。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按照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方式执行,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公
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基本薪酬占不超过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基本薪酬根据其所担任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包括组织绩效薪酬、岗位绩效薪酬,其中组织绩效薪酬不
低于总薪酬的百分之十,组织绩效薪酬(含年终奖)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岗位绩效薪酬与岗位绩效指标达成情况挂钩,按月考核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七条 薪酬调整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
发展的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 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 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资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 参考通胀水平, 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调整方案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后, 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二)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自愿放弃领取津贴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等按国
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5、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止付追索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九条 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8483a34-abe0-43db-9d3b-8a33fcef8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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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博俊科技(30092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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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主要措施有:坚持长期主义,聚焦主业
,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长期主义,聚焦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长期主义是公司战略制定、经营管理、文化建设的底色。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汽车零部件和模具业务,在长期设计、开
发、生产过程中积累沉淀,不断拓展自身在研发创新、客户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不断扩大业务、工艺链和产品范围,以轻量化战略为依托,积极布局一体化压铸领域,紧跟行业发展趋
势,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大力拓展市场,不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公司核心业务高速增长,业绩快速提升,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8亿元,利润总额9.59亿元,净利润8.44亿元,与202
3年相比,营业收入增长1.23倍,利润总额增长1.56倍,净利润增长1.74倍。近三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49.44%。
公司始终坚持聚焦主业,为加快轻量化车身、一体化压铸、新能源材料项目等的发展,持续促进产能分布的区域优化及规模化布
局,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签署
《博俊科技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计划在杭州市钱塘区建设博俊科技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83
亩;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博俊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书》,计划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19亩;公司设立武汉子公司,以就近更
好地配套主机厂客户需求,同时覆盖中部汽车产业集群。目前,公司已成为生产基地遍布长三角、珠三角、中部、西南及京津冀汽车
产业集群,具备就近供货、就近服务、快速响应的专业化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二、强化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多次组织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相关专题学习,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就公司信息披露、合规交易、募集资金、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最新监管政策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合规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能力,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
,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
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并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
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充分地实现了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在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的同时及时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为充分
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就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和建议,拟于2026年4月17日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一一进行回复,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
、走近公司,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
价值判断提供依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
的投资回报。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共计转增249,397,512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319,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
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5,550,376.90元(含税),同比增加51.88%。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6年上半年实施完毕。
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披
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落到实处,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0fa03b4-8cca-450f-8b4b-205a297be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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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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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3ab267d-6449-4766-b5bd-89f93ce50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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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博俊科技(30092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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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
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
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
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
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
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主体
资产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产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
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
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
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
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
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
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
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fdf6b0e-8a45-4e3a-8e49-788f9f0b2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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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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