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6 博俊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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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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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 │博俊科技(3009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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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6 │博俊科技(300926):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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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6 │博俊科技(3009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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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6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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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5:48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博俊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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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4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武汉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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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5:40 │博俊科技(3009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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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5:40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设立武汉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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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28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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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博俊科技(300926):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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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导致投资后
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尚需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存在实施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相关财务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公司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发展,持续促进产能分布的区域优化,以更好地配套客户需求,整合优质资源,扩大公司的影响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博俊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拟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博俊科技汽车
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计划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额拟为6亿
元。本次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19亩(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拟选址沙坪坝区D08单元02街区Aj01-10-1号地块。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
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6689324069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529号
5、法定代表人:孙东方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协议履约能力。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地块拟选址沙坪坝区D08单元02街区Aj01-10-1号地块。面积约119亩(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拟为6亿元。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部件等产品的生产制造,同步围绕汽车零部件、高端智能
装备等领域,开展自动化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应用。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手续、15个月内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书,并于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后1个月内投产。
四、《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主要条款
甲方: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博俊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乙方拟选址沙坪坝区D08单元02街区Aj01-10-1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119亩,主
要开展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部件等产品的生产制造,规划具备年产1100万件的生产能力。同步围绕汽车零部件、高端智能装备等领域,
开展自动化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应用。
(二)土地出让:甲方负责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按标准地向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并保证项目用地达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力管网、通给水、通排水、通天燃气,一平指土地平整)市政配套。
1、乙方应严格按照土地“招、拍、挂”程序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乙方未参加土地“招、拍、挂”或中途放弃,则甲方有
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因乙方参与土地“招、拍、挂”后确由不属于乙方的原因,使得项目土地未成
功摘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项目落地空间,且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落地空间仍按本条款执行。
2、土地价款最终以土地“招、拍、挂”竞拍成交价格为准,乙方承担所有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费用。乙方
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竞得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当按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及要求,按
时足额缴纳成交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土地出让具体事项由乙方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
具体费用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三)项目规划: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沙坪坝区相关规划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并及时将有关设计方案经甲方预审后报
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相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退让等规划指标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四)项目建设:乙方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建设施工的规定从事一切活动,所有安全责
任由乙方承担,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土地专属使用及项目变更:在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内,乙方自愿承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和经营内容,不得将土地使用
权、地上建(构)筑物部分或全部转让、出租或变相出租于第三方或由第三方使用,否则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0%/次收取违约金,
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的除外。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营权利保证: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方不对本项目的独立自主建设和经营施加任何非法干预。
2、政策资金申报:为支持产业发展,甲方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政策》《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
》《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积极协助乙方申报政策资金。若因国家、重庆市、沙坪坝区相
关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同时双方应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建设周期:乙方承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手续、15个月内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书,并于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后1个月内投产。
2、项目环评、能耗评估:乙方应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报市或区生态环境局审批,
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乙方还应委托有能评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完成节能审查,甲方应予以协助。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各项环保指标应当达到相关政策标准,否则,乙方应
当依法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全部整改、治污等费用,造成侵权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
议。
3、项目运营:乙方自愿承诺,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将住所、税收、统计关系等移出沙坪坝区。
(八)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若乙方擅自将项目场地用于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之外的经营活动,或违反协议第(五)条土地专属使用及项目变更约定
。
2、若乙方自投产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连续1年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3、若乙方存在不按土地“招、拍、挂”文件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要求办理交地手续、不按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价款等违约行为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将有力
提升公司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
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
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
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1fcf26aa-c746-4aee-8cc0-3743d34e2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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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博俊科技(3009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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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9fb8447b-4b13-4180-9977-bb016d07b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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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6│博俊科技(300926):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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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06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73.2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9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
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3月14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2029年9月7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
2024年5月7日,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3
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5年4月30日,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
70元/股调整为16.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84,2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3.41元。本次新增
股份于2025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博俊转债
”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2日起由16.55元/股调整为16.68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俊转债”转股价格为16.68元/股。
二、“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16.68元/股)的130%(含130%,即21.68元/股),已触发“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博俊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
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如再次触发“博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6月1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博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博俊转债
”的情况以及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博俊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博俊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博俊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
博俊转债”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博俊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博俊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6d595c4a-d409-45c1-9609-f28b6a043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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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6│博俊科技(3009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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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董事均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伍亚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86e06f63-2dde-4290-a74d-a0f036911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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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6│博俊科技(300926):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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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68元/股)的130%(含130%,即21.68元/股),已触发“博俊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如再次触发“博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6月1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博
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06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73.2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9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
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3月14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2029年9月7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
2024年5月7日,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3
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5年4月30日,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
70元/股调整为16.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84,2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3.41元。本次新增
股份于2025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博俊转债
”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2日起由16.55元/股调整为16.68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俊转债”转股价格为16.68元/股。
二、“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16.68元/股)的130%(含130%,即21.68元/股),已触发“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博俊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博俊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
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博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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