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5 法本信息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3 17:57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
│2026-03-16 17:39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09 16:30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2-27 18:30 │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27 18:30 │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11 15:52 │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2-10 19:24 │法本信息(300925):法本信息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6-02-10 19:24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10 19:22 │法本信息(30092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
├─────────┼──────────────────────────────────────────────┤
│2026-02-10 19:22 │法本信息(30092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
└─────────┴──────────────────────────────────────────────┘
─────────┬────────────────────────────────────────────────
2026-03-23 17:57│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b8008ca-eef3-496a-98a5-fa4b38f5cb4e.PDF
─────────┬────────────────────────────────────────────────
2026-03-16 17:39│法本信息(30092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dce2ca92-2913-43d8-888e-1558172ef68a.PDF
─────────┬────────────────────────────────────────────────
2026-03-09 16:30│法本信息(30092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7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法本信息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2年 3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3年 3月 15日,
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73,0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69%,最高成交价为 24.3
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0元/股,成交总金额 38,996,629.9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4年 10月 11日,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353,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9.39元/股,最低价为 7.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71,496.2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830,5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该部分
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
账户名称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3106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资金总额不超过 2,310.00万元(含预留部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038,202股(含预留部分),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 428,708,945股的 0.2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 65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实际首次认购份额为 1,848.00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 1,8
48.00万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向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
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830,566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3月 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9%,过户价格为 22.25元/股。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锁定期为 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相应批
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
,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 30%、30%、4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
员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
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
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2d7947ce-7aa6-4495-bc5d-1c5e79734457.PDF
─────────┬────────────────────────────────────────────────
2026-02-27 18:30│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
(星期五)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北京市君泽君(上海)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忆南律师、陈靖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
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
1. 本次股东会系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
公告。会议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 现场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严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的
内容一致。(2) 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
6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
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证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合称
“股东”)共计 3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5,521,037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80%。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人员均有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会的资格。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同时向股东
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
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验证,因此本所律师未对网络投票股东
的资格进行查验,仅依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验证。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会议通知公告的规定,合法有效。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四.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计票、监票。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的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提案的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系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7,113,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1
%;反对 351,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 45,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0.0574%;反对351,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27%;弃权 45,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8%。
2.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提案系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7,110,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3%
;反对 354,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6%;弃权 45,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9.9066%;反对354,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135%;弃权 45,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8%。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系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7,111,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4%
;反对 355,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 43,1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1%。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9.9669%;反对355,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638%;弃权 43,145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2%。
五.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ab7b35ef-6f90-4b94-8733-1628fc7f396a.PDF
─────────┬────────────────────────────────────────────────
2026-02-27 18:30│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
月 27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号威大科技园 B座 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7人,代表股份 107,509,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5,521,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8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6
人,代表股份 1,988,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6 人,代表股份 1,988,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6 人
,代表股份 1,988,9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1%。
3、出席和列席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113,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1%;反对 35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68%;弃权 45,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574%;
反对 351,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27%;
弃权 45,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11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3%;反对 354,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96%;弃权 45,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066%;
反对 354,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35%;
弃权 45,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111,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4%;反对 35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05%;弃权 43,1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69%;
反对 355,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38%;
弃权 43,1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忆南、陈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41ceb0b6-0f08-4569-8348-579d9fc311f8.PDF
─────────┬────────────────────────────────────────────────
2026-02-11 15:52│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法本信息(30092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19299c37-a90d-4c7b-9d67-aa14df964ce9.PDF
─────────┬────────────────────────────────────────────────
2026-02-10 19:24│法本信息(300925):法本信息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法本信息(300925):法本信息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13e01035-bb4a-476f-8830-f652fde2c1dd.PDF
─────────┬────────────────────────────────────────────────
2026-02-10 19:24│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