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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8(南山智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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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18 南山智尚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4 19:41 │南山智尚(300918):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6-18 21:08 │南山智尚(300918):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关于南山智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 │鉴证报告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6:30 │南山智尚(30091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5 16:26 │南山智尚(30091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 2025-07-14 19:41│南山智尚(300918):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特定股东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烟台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5-074)。公司特定股东烟台南晟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南晟”)和烟台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盛坤”),计划分别自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3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0.51%)。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股份占扣除 (元/股) 司总股本比例 回购专用证券账 (%) 户股份后总股本 比例(%)[1] 烟台南晟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10日— 18.32 2,531,218 0.50 0.51 交易 2025年 7月 14日 烟台盛坤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10日— 18.32 2,531,200 0.50 0.51 交易 2025年 7月 14日 合计 -- -- -- 5,062,418 1.00 1.02 注:[1]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 506,134,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5,369,100 股后的总股本 500,765,327 股为基数计 算。 [2]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烟台南晟减持价格区间为17.70元/股-18.86元/股;烟台盛坤减持价格区间为17.75元/股-18.79元/股。 [4]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占扣除回购专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占扣除回购专 (股) 股本比例 用证券账户股 本比例(%) 用证券账户股 (%) 份后总股本比 份后总股本比 例(%)[1] 例(%)[1] 烟台 合计持有股份 10,125,000 2.00 2.02 7,593,782 1.50 1.52 南晟 其中:无限售 10,125,000 2.00 2.02 7,593,782 1.50 1.5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00 0 0.00 0.00 份 烟台 合计持有股份 10,125,000 2.00 2.02 7,593,800 1.50 1.52 盛坤 其中:无限售 10,125,000 2.00 2.02 7,593,800 1.50 1.5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00 0 0.00 0.00 份 注:[1]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 506,134,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5,369,100 股后的总股本 500,765,327 股为基数计 算。 [2]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烟台南晟、烟台盛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烟台南晟、烟台盛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所 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烟台南晟、烟台盛坤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自身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 。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提前 3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赵亮、刘刚中、曹贻儒、赵厚杰、王剑、徐晓青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 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 情况作相应调整。” (3)公司监事宋强、高坤、李玉武、刘训军、任福帅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烟台南晟、烟台盛坤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烟台南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烟台盛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84d6efe-8a15-47d3-b4bf-ef1b7c8c5074.PDF ─────────┬──────────────────────────────────────────────── 2025-06-18 21:08│南山智尚(300918):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特定股东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烟台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占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2.02%)的股东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南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为 0.51%)。 2、持有公司股份 10,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2.02%)的股东烟台 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盛坤”)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3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0.51% )。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 烟台南晟 10,125,000 2.00% 2.02% 烟台盛坤 10,125,000 2.00% 2.02% 注:[1]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 506,134,427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5,369,100股后的总股本 500,765,327 股为基数计 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烟台南晟拟减持不超过 2,531,2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0.51%);烟台盛坤拟减持不超过 2,531,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为 0.51%)。 4、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 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二)股东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所做出 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烟台南晟、烟台盛坤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自身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 。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提前 3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赵亮、刘刚中、曹贻儒、赵厚杰、王剑、徐晓青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 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 情况作相应调整。” 3、公司监事宋强、高坤、李玉武、刘训军、任福帅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内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烟台南晟、烟台盛坤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南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烟台盛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ebafc0fa-973e-44e8-8585-bdce849ffa3a.PDF ─────────┬──────────────────────────────────────────────── 2025-06-13 16:30│南山智尚(30091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6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1,428,571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 14.00元/股,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8,028.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988,741,965.08 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5)第 00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8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149,850.0000 98,874.1965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内控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须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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