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5 海融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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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 │海融科技(3009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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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 │海融科技(3009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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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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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06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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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0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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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8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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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10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调整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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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54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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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 │海融科技(30091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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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5 │海融科技(30091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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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海融科技(3009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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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3009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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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海融科技(3009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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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
身份。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所提供的文件和有关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相关文件等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出席了本
次股东会。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该等文件和有关资料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且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基于上述情况,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以及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2025年5月11日
,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召开的公告》。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
0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会议召开的方式、股权登记日、出
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
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
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1,756,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
14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
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0,942,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5003%。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4,1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0%。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股东会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34,4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6%。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股东会中,出席或列席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
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股东代表
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
据,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了如
下全部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4、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第 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孔爱国先生、单志明先生、干文华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第 1、2、3、4、5、6、7、8、9、10、11、12、13、14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12项议案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
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 3、8、9
、13、14项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bb949d4-41ac-4ccd-b359-9ab2260c5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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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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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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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06│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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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ab9704-6d2d-4ce7-86b4-5bbd99547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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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0│海融科技(300915):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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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 2026 年 5 月 20
日 14:30 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14:30。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议事项等事项
均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因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5 年
度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召开。延期召开的股东会股权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
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本次股东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
。延期后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年度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4.00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其中第 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孔爱国先生、单志明先生、干文华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 12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3、8、9、13、1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8日 9:00-16:30。采取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6年 5月 19日 16:
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6年 5月 19日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提供的书面
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f2f79b9-fde7-4925-a0ac-d23309a5b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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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8│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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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6eb2731-0a22-4fdf-8aed-4bb47c54d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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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10│海融科技(300915):关于调整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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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年 5月 9日 15:00-16:00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将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16: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
司 2025年年度报告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2日 15:00-16:00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
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海晓先生、独立董事孔爱国先生、财务负责人金林泉先生、董事会秘书庄涛先
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更好地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使投资者更加充分地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的动态变化等,
切实保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
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1日 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hrkj@hiroad.sh.cn),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5d0944b-ecb6-4f39-a1f4-5b55a810a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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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54│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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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3009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a1ecdb4-e0af-412c-9b73-03df57f4b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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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海融科技(30091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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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
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
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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