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1 亿田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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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00 │亿田智能(300911):财通证券关于亿田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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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亿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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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6 │亿田智能(3009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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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5 │亿田智能(300911):甘肃亿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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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4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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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2 │亿田智能(300911):亿田智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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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2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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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10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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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6:02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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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2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助理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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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00│亿田智能(300911):财通证券关于亿田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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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对亿田智能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2、培训方式:采用现场授课结合远程视频接入的方式,并对未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版培训资料进行培训
3、现场培训地点:嵊州市浙锻路 68 号亿田智能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 孙江龙
2、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解读,针对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容及
具体修订情况做重点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和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培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
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增强培训人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履职和离职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
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7feb11b9-5ac2-425e-bf4f-ae5505cf8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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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亿田智能(300911):关于“亿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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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亿田转债”(债券代码:123235)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原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21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 张“亿田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含税)。2、债权登记日:20
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算期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月 20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
6、“亿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凡在 2025年 12 月 19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2 月 21 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601 号)同意注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02,1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21.00 万元。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4 年 1月 1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亿田转债”、债券
代码为“123235”。根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
关条款规定,在“亿田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现将付息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亿田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亿田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235
3、可转债发行量:52,021.00 万元(5,202,100 张)
4、可转债上市量:52,021.00 万元(5,202,100 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4 年 1月 12 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2029 年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 年 6月 27 日-2029 年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2.5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2025 年 6月 19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
出具了《2023 年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亿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2025年 11 月 10 日,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调整为负面,“亿田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亿田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本次付息每 10 张“亿田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含税)。对于持有“
亿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00 元;对于持有“亿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对于持有“亿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
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亿田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的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证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3、联系人:董博
4、联系电话:0575-83260370
5、传真:0575-8326038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7baddfa-723d-4ff8-94bf-d509ad220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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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6│亿田智能(3009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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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91bc1af8-1139-4b41-9da8-1ce1a9b0a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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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5│亿田智能(300911):甘肃亿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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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甘肃亿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fd878a7e-168b-41bc-94e1-b731689aba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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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4│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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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78b55493-8563-490f-876e-5b7646808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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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2│亿田智能(300911):亿田智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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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在制定本规划时,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等公司经营发展
的实际情况及外部环境,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
,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愿,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
(三)利润分配期间: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董事会提出包含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现金分红比例: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上述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和要求进行分配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3)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的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
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
(二)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
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时,公司须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通过征集投票权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条件。
(四)公司因在特殊情况下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对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
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相关会议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
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
规划。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d831e3c4-70e8-45ed-b7f3-ffcfe531f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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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2│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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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d1382818-c5cd-49b3-a612-7d8db9160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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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10│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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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c52c3069-37a3-48ab-8896-11bcbe605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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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6:02│亿田智能(3009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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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田智能”)于 2025年 7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与劳埃德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埃德”)、天津众汇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汇诚智能”)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德数云私募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德数云”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其中公
司及其关联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9,800.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机
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
二、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上海德数云基金已于 2025年 10月 17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取得 X公司的 77.4%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上海德数云基金于近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取得 X公司的 22.6%股权,本次签署协议后,上海德数云基金合计拟取得 X公司
的 100%股权。X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AI算力服务的公司,目前持有算力服务相关订单金额合计约 100 亿-110亿元人民币,订单期限
5年。
三、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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