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9 汇创达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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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47 │汇创达(30090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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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44 │汇创达(300909):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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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24 │汇创达(3009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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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4 │汇创达(3009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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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4 │汇创达(30090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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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28 │汇创达(3009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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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6 │汇创达(30090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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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6 │汇创达(30090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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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7:40 │汇创达(30090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进展暨终止协议转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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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7:40 │汇创达(3009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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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47│汇创达(30090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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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2,972,9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2.3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9,783,785.1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剩余可供分
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972,9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2.0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6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93 李明
2 02*****168 董芳梅
3 08*****212 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2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栋
咨询联系人:许文龙、张洁荣
咨询电话:0755-27356972
传真电话:0755-27356884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7ef7448b-a950-4dec-be6a-30420fc1b7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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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44│汇创达(300909):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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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的函告,获悉董芳梅女士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 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 质押解除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始日 日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董芳梅 是 308 50.27% 1.78% 2024年 8 2025年 6 深圳市高新
月 7日 月 10日 投集团有限
公司
二、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如是, 充质
一致行动人 (万股) 注明限 押
售类型)
董芳梅 是 338 55.17% 1.95% 是,高管 否 2025年 至办理 深圳市高 个人资金
锁定股 6月 10 解除质 新投集团 需求
日 押登记 有限公司
为止
注: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例 除质押 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及再质 及再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押前质 押后质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万股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万股) 比例 )
数量(万 数量(万
股) 股)
李明 5,231.8202 30.25% 2,946 2,946 56.31% 17.03% 2,946 100% 977.8651 42.78%
宁波通慕 2,949.913 17.05% 0 0 0% 0% 0 0% 0 0%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董芳梅 612.6742 3.54% 308 338 55.17% 1.95% 338 100% 121.5056 44.24%
合计 8,794.4074 50.84% 3,254 3,284 37.34% 18.99% 3,284 100% 1,099.3707 19.95%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0 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 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
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负担业绩补
偿义务的情况,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将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6902c7c7-65a4-4be2-90ae-2608164bc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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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24│汇创达(3009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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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0e369f0b-37ff-46f4-a66f-54433b480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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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4│汇创达(3009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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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别
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张淑媛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股东张淑媛女士持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由 9,424,018 股
减少至 8,648,718 股,持股比例由 5.4483%下降至 5.0000%;
3、张淑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持
有公司股份 9,424,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483%)的股东张淑媛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77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8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张淑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股东张淑
媛女士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7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82%,现将其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减
方式 间(元/股) (元/股) (股) 持时总股本比
例(%)
张淑媛 集中 2025年 5月 21日-2025年 24.50-25.42 24.8953 775,300 0.4482
竞价 5 月 26日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和二级市场买入获得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张淑媛 合计持有股份 9,424,018 5.4483 8,648,718 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24,018 5.4483 8,648,718 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张淑媛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减持,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增持/减持均 变动股数 变动股数占 资金来源
价(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
增持 2024年 10月 21 25.0196 19,700 0.0114 自有资金
日
减持 2025年 5月 21 24.8953 775,300 0.4482 不适用
日-2025 年 5月
26 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张淑媛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张淑媛 合计持有股份 9,404,318 5.4369 8,648,718 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04,318 5.4369 8,648,718 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张淑媛女士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张淑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3、张淑媛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张淑媛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由 9,424,018 股减少至 8,648,718 股,持股比例由 5.4483%下降至
5.0000%。张淑媛女士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张淑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784c4a75-ef5d-407c-85ed-d317fc7be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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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4│汇创达(30090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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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创达
股票代码:300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淑媛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达到 5%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汇创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汇创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淑媛
上市公司、汇创达、 指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张淑媛,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张淑媛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230319561220****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三、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明确计划,不排除根据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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