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7 康平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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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56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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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4 │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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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4 │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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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14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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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4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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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2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参加2025苏州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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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1 │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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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1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购买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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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0 │康平科技(300907):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2025年1-9月、202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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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0 │康平科技(300907):康平科技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 │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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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56│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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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a26bd231-892b-4ec8-906f-3fb4fc65c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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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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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 1楼 VIP1号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
及《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
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
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北京·上
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香港·郑州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
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11月 28日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
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 1楼
VIP1号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江建平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15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9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821,7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62.314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04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1.50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81,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4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9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78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143%。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购买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73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91%;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1337%;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9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58%;反对80,0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41%;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9ddd2645-cdf4-442d-8036-3bd068ce9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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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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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97bf5c51-59ea-4c8e-bc09-9cf0cfb15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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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1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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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258号)同意注册,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2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1,396,484.19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03,515.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对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XYZH/2020NJAA20005)。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于近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并连同建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康平科技(苏州)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2260929000130934 1
份有限公司 苏州相城支行 -
2 康平科技(苏州)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12454000000480254 补充流动资金
份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3 苏州迎东电动工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2260929000131038 2
有限公司 苏州相城支行 -
4 康平科技(越南)有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 100000600403835 年产电机320万台、电
限公司 行 动工具6万台项目
5 深圳艾史比特电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3066657013004726703 3
有限公司 大浪支行 -
6 艾史比特(广东)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1715100002233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
机有限公司 惠州市分行 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万台项目
7 康平科技(苏州)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50199743600010820 年产电机320万台、电
份有限公司 苏州相城支行 动工具6万台项目;年
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万台项目;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2250199743600010820,截止 2025 年 12月 1日,专户余
额为 0万元。该专户仅1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2)。
2详见注 1。
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用于甲方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动工具 6万台项目、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士杰、贾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壹拾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
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
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386baeaf-2b8b-4d5e-a952-79525ee2c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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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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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 1楼 VIP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购买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 51%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7:00前送达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2)联系人:窦蔷彬 许伟
(3)联系电话:0512-67215532
(4)传真:0512-65752288
(5)邮箱:kpir@szkangping.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e52088c4-5e24-462a-92d3-075f0e05f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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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2│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参加2025苏州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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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5苏州上市公司投资者集
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方式
1、活动时间: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15:30-17:00
2、活动方式:网络远程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窦蔷彬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许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
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参与本次活动:
1、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2、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3、下载全景路演APP。
届时公司将在线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e8bb118-0b06-4faa-8c77-6ac631959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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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1│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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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821bfe2e-9cf4-49fa-8da3-49d42c10d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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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51│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购买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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