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6 日月明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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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日月明(3009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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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2 │日月明(30090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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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40 │日月明(300906):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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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 │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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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 │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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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 │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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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 │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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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6 │日月明(300906):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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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02 │日月明(30090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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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2 │日月明(30090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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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日月明(3009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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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e7e771d-d603-4cee-9328-424020646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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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2│日月明(30090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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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65%)的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丽芳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8
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1%)。
2、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4%)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丽芳女士、王志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潘丽芳 董事、副总经理 292,000 0.365%
2 王志勇 董事、副总经理 115,000 0.144%
注: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股) 比例
潘丽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交易 72,800 0.091%
股份
王志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交易 28,000 0.035%
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在减持计划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潘丽芳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自公司离职,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如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
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
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以上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2、王志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自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2 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减持比例可以累积
使用。
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如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
调整)。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
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
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以上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在公司上市前作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将
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积极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潘丽芳女士、王志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30bda611-adf6-4e10-98ff-a2a7b8fb0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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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40│日月明(30090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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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16: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八楼会议室。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娇娜女
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86ec878-2166-4475-bb4f-12dd60f2e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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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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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4a52595-beb4-4ba9-ad26-0b9e64b0f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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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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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828c5ad-97fb-4553-84f8-21ebcdcd0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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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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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c9e8c3a-6063-426a-8c10-e00beff53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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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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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
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
9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0月27日采
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42元。截
至2020年11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2,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6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172.7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6,578.28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14,959.2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3
68.31万元。
2、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35,368.31
减:本期项目投入金额 543.99
现金管理(支出) 23,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6.38
理财产品收益 0.1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1,840.85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说明:
(1)本公司本期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3.9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63.03万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4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5.63万元(详见附表1);
(2)本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16.5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产品
收益3,791.02万元;
(3)本公司本期累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支出总额23,000.00万元;
(4)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22.2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40.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
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12日
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天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
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12月15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京东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5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变更为“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设备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日月明南昌高新区
轨道测控研发中心建设和技术研发项目”、“日月明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办理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的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上
述变更,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与开户银行、保荐人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原于2024年1月5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100188000977661 非预算单位专 44,756,351.11
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 用存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100188000977579 非预算单位专 204,444.04
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 用存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100188000977400 非预算单位专 73,447,661.97
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 用存款账户
合计 118,408,457.12
注: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直属上级机构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40.08万元,理财产品收益2,350.94万元,扣除手续费0.65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d992834-d67e-40e1-94dc-e3f9bdb87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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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6│日月明(30090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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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15: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八楼会议室。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捷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ea16bca-3071-4e6a-a25a-99fb4fbab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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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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